10.关于“继续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开展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东北黑土地保护试点”。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与发展改革委沟通衔接,将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试点纳入2015年退牧还草工程,安排中央投资1600万元率先在甘肃省启动10万亩已垦草原治理工作,逐步探索治理模式,促进天然草原植被恢复。二是出台《促进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十三五”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规划》,指导西北7省(区)推动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三是在三北地区、干旱半干旱地区和农牧交错区等区域开展粮改饲发展草食畜牧业试点。利用退牧还草工程建设资金启动实施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工程试点项目,在甘肃省开展试点建设。利用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资金启动东北黑土地保护试点项目,在黑龙江、吉林两个省各选择一个试点县开展黑土地保护建设。四是协调财政部,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
进度安排:2-4月,提出已垦草原治理技术方案和投资测算,落实试点任务和中央投资预算;完成《促进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起草工作,研究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和东北黑土地保护试点工作。5-6月,与发展改革委联合下达已垦草原治理和东北黑土地保护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和年度投资计划,指导试点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修改完善《促进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并报送部领导;开展粮改饲调研工作;会同财政部印发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完成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争取和下达工作。7-10月,指导有关省全面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和东北黑土地保护试点工作;完成《“十三五”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初稿起草工作。12月,完成《“十三五”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规划》论证;指导试点省组织开展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和东北黑土地保护试点项目实施工作。
牵头单位:财务司、发展计划司
负 责 人:李健华、叶贞琴
负责处室:财务司农业补贴与金融处,发展计划司行业规划处、可持续发展推进处
协办单位: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
11.关于“健全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抓紧制定农业对外合作规划”。
工作措施:通过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会议纪要和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成立规划编制小组,开展专题调研,编制规划并提交审议。
进度安排:2月底前,印发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及2015年重点工作计划。3月底,召开规划编制启动会。4月,制定工作方案并成立规划编制小组,制定规划提纲并报部领导批准。5月底前,进行资料收集,开展专题调研,完成规划初稿。6月,征求部内相关司局及各成员单位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修改完善规划并提交联席会议审议。12月底前,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牵头单位:国际合作司
负 责 人:王鹰
负责处室:条法处
协办单位: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产品加工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12.关于“完善支持农业对外合作的投资、财税、金融、保险、贸易、通关、检验检疫等政策,落实到境外从事农业生产所需农用设备和农业投入品出境的扶持政策”。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推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牵头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农业“走出去”涉及的外交外事、财政金融、保险税收、外汇投资、检验检疫、科技人才、国企考核等相关政策。二是组织起草《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对外合作的若干意见(代拟稿)》,并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争取年内起草完成各单位意见基本一致的文件。三是加强与财政部沟通协调,推动设立2015年农业“走出去”企业贷款贴息和信用保险保费补助试点项目,制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试点项目支持对象和支持环节。
进度安排:3-5月,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牵头完成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提出政策建议,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5月底前,完成贷款贴息和信用保险保费补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报财政部。12月底前,起草完成《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对外合作的若干意见(代拟稿)》。
牵头单位:国际合作司
负 责 人:王鹰
负责处室:条法处
协办单位: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产品加工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