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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对部分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开展免费实地检验并纳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04-18   来源:新疆农机局   

新农机办发〔2014〕2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加强我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农牧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农业机械实地检验办法》和自治区农机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农机发〔2013〕20号)要求,我局决定自今年4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对部分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开展免费登记和实地检验并纳入管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实地检验农业机械的种类

  结合我区实际,主要对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卷帘机等部分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实行免费登记和实地检验并纳入管理。同时,各地也可根据本辖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其它较多机型,集中开展免费实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二、免费实地检验目标任务

  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登记管理和免费实地检验工作,已经纳入2014自治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下达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地务必要按照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2014年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终考核工作开始之前,完成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登记管理和免费实地检验工作目标任务。

  三、免费实地检验工作职责

  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免费登记和实地检验并纳入管理工作,要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周密部署、组织协调,督导各县(市、区)开展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登记管理和实地检验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各乡、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逐村逐户全面清查摸底,按照《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印发的免费实地检验指南要求,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组织实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的免费登记和实地检验工作。

  四、免费实地检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份)。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实地检验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扩大影响面和知情度,争取广大农机手理解、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人员培训(5月份)。为了便于免费实地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于5月底前,以地州或县(市)为单位,组织开展检验员的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掌握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的实地安全检验的技能。有条件的地、州、市可以聘请具有技术职称的农机推广人员和乡、镇兼职农机员,通过培训并合格后,协助农机检验员开展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登记管理和免费实地检验工作。

  (三)检验实施(5月份至10月份)。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根据辖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拥有量、机型及分布情况,制定相应工作计划,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登记管理和免费实地检验工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各级农机监理人员要认真细致,深入到村、到户,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机,以乡、镇和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台帐。同时要结合各地农业生产情况和农时季节,针对不同机械特点,集中开展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工作。也可采取对农机大户、生产基地、农机专业合作社入户检验等灵活方式,实施免费实地安全检验。

  (四)总结评估(10月30日前)。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登记和免费实地检验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评估,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五、登记和检验要求

  (一)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免费登记和实地检验,要现场填写《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表》和《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实地检验记录单》,对全部项目检验合格的,发放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号牌和检验合格证;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建议送检人调整维修后使用,经再次检验合格后发放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号牌和检验合格证;对多项不合格的,进行认真分析,建议维修、停用或报废;送检人在检验记录单上签字,并向送检人回执《农业机械实地检验情况告知书》。

  (二)对检验合格并发放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号牌和检验合格证的,要收存《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表》和《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实地检验记录单》(除《农业机械实地检验情况告知书》外),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信息系统》中。同时,各县(市)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按规定建立完整的登记、检验档案和台账资料。

  (三)对危及人身财产农业机械在办理初次登记和免费实地检验业务时,如该机械无铭牌、合格证、购机发票或收据其中一项证明材料的,应由机主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或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开具证明后,方可办理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初次登记和免费实地检验业务。同时,各地、州、市农机管理部门要针对辖区内各县、(市、区)无铭牌、合格证、购机发票或收据的机械,进行统一分配机架(机具大梁)号段,号码前两位数为本地区域代码,后部数字可自行安排,机架号码不能有随意编写和重复现象发生。对缺少铭牌、合格证、购机发票或收据其中一项证明材料的机械,要通过喷涂(自喷漆)或打印(钢印)车架号的方式对机具的唯一性进行认证,便于今后实施免费实地检验等工作不受影响。

  (四)要突出工作重点,可以优先对近年来享受过国家购置补贴的危及人身财产农业机械进行登记和免费实地检验,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确保年内能够较好地完成免费实地检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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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免费 检验 纳入 通知 管理工作 开展 部分 关于 人身 安全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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