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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2014-03-12   来源:陕西农机局   

陕农机办发〔2014〕11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11号)要求,结合年度全省农机化重点工作,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农机依法行政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14年我省农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法制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以落实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和《陕西省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精神为主线,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以农机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实施为重点,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推进农机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为我省农机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依法强化安全管理。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农机监理机构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继续推广农机安全监理与公安交警联合执法的“武功经验”。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联系,争取落实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安全巡查车辆、安全宣传设施和事故救援勘查设备,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力争在年底前,有条件的县(区)都要建立县乡道路农机、公安联合执法机构,保障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正常运行。二是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国家级和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创建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三是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监督。要层层夯实农机安全责任,抓好关键农时季节农机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机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四是加强农机监理人员素质教育。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执法人员岗位轮训,强化农机监理人员法律观念和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行业新形象。

  (二)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一是做好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质许可。要严格按照许可程序,做好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资质许可,并做好已许可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提高拖拉机驾驶员的培训质量。二是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许可及其驾驶、操作人员资格许可。要认真落实农机免费登记和免费检验等省级惠农政策,争取地方财政的配套补贴资金。力争全省农机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分别达到76%、80%和57%以上。三是做好农业机械维修厂(点)资质许可。要加大农业部《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的落实力度,做好农业机械维修厂(点)资质许可和从业人员技能鉴定工作。要将农机生产(销售)企业设立的“三包”维修点和农机合作社设立的面向社会开展维修服务的维修点纳入管理范围,规范和促进农业机械维修业发展。

  (三)依规实施购机补贴政策。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4〕6号)要求,我省继续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一卡到户”新机制。各地要严格按流程操作,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定,规范各个操作环节;要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不得向农民指定农机品牌和经销商;要不断完善内部相关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加强政策宣传、加强风险防控、加强企业监管,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补贴政策科学规范廉洁高效实施和补贴资金安全。

  (四)依法推动相关业务工作。一是要促进农机合作社加快发展。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遵循多元化创建、多样化扶持、规范化运行、市场化经营和品牌化服务的发展方向,按照“扩量、提质、增效”的目标,认真履行指导、扶持和服务职能,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今年全省计划新增农机专业合作社120个,各设区市要将新增任务落实到县,积极做好培育发展工作,确保任务全面完成。二是强化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指导农机质量投诉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补贴机具和春季、“三夏”和“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的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做好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配合省人大农工委组织的《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执法调研活动,对《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总结。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结合省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单位建设,高标准的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上报备案和清理工作,切实做到逢文必审,有件必备。

  三、措施要求

  (一)多措并举,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把依法行政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干部职工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采用专题讲座、集中培训和自学等方式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干部职工年度学习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以实际行动带动和促进本单位的学法用法活动。二是严格程序,提高依法决策能力。要把农机政策公众参与、重大农机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要认真落实《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陕西省农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和《陕西省农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农机执法行为。

  (二)严格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就是要依法办事,按法定程序办事。不管是抽象行政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行为,都有其相应的程序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都有其各自相应的程序规定和要求,都必须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三)加强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农机监理机构要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融入到农机化工作中,把依法行政工作与年度重点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总结。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总结新经验,努力把农机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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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工作 通知 关于 做好 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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