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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印发《2014年甘肃省农机化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4-03-12   来源:甘肃农机局   

甘农机科发〔2014〕28号

各市(州)农机(农牧)局(委),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省农机鉴定站、省农机监理总站: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化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4〕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2014年甘肃省农机化培训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实施。为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地及有关单位要明确目标和工作内容,落实责任,抓紧制定工作方案,于3月底前报省局备案。 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及报表分别于6月25日和11月15日前报送。

  省农机局科教办联系人:石瑛

  电话:0931-8411503

  邮 箱: gsnjkjc@126.com

  附件: 2014年甘肃省农机教育培训大行动附表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3月7日

2014年甘肃省农机化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化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继续深入推进农机教育培训大行动

  1、加强农机管理人员培训。针对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化政策法规的需要,按照依法行政、强化履职尽责等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各级农机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重点是国家惠农政策、农机化法律法规、购机补贴管理办法等内容,突出提高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农机管理人员履职能力,由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全年计划培训农机管理人员2000人次。省局重点培训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工作人员。

  2、加快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针对农机化新技术普及应用的需要,加快对农机科研推广等技术人员的培训步伐。培训对象主要是从事农机科研、推广、监理、鉴定、教育培训等人员。培训内容是结合当前重点推广的农业生产技术和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试验鉴定、技术质量监督、质量投诉、技术标准和维修技能及安全监理技术、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特别是以“十项”主推的农机化技术为主要内容开展技术培训,加大薄弱环节农机农艺融合。计划培训农机专业技术人员0.8万人次。 省局举办省地县三级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系统信息员培训班,在主要作业环节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

  3、加大实用人才培训力度。针对快速增长的农机装备和农民对驾驶操作及维修技能的迫切需求,加大农机驾驶、维修、农机实用技术等作业服务人员的培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机手作业服务能力,增强致富本领。认真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别要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提高农机手驾驶操作技能,严格遵守农机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培训对象主要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2014年新购机的农民,培训内容侧重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维修、保养、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知识等,同时结合农机化新技术,在春耕生产、“三夏”、“三秋”等农时季节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活动,举办好培训示范班或现场演示会,加快农机化新技术普及应用。计划培训17万人次,其中培训新购机农民4万人次。

  二、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

  按照农业部第41号令《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各级农机培训学校要严格把好培训质量关,要严格按照有关教学计划、培训大纲开展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内容,坚决杜绝只收费不培训的现象,确保培训质量。各级农机主管理部门要协调处理好培训与监理的关系、切实解决好重管理轻培训的问题,农机监理部门要加强监督,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考试和发放驾驶证,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各市级农机主管部门,上半年要开展对辖区内拖拉机培训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对培训的学员数量、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记录等情况都要进行检查,了解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并形成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情况报告,于6月15日前报送省农机局,省上将不定期对各培训机构进行抽查调研。

  三、培训进度

  1、1-4月,积极争取各类培训任务,制定培训方案,协调落实各项培训政策。重点开展农机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结合“春耕”生产,发布农机科技信息,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打假活动宣传,进行农机实用技术的培训。发放《甘肃省农机化重点推广技术》读本等宣传资料。

  2、4-9月,结合“春耕”、“三夏”等农时季节,组织实施好各项培训计划,召开技术培训班,组织科技人员开展送教下乡活动,举办现场会,通过组织实施各类农机化科技项目,开展农机科普宣传、技术宣传、现场演示及培训活动。积极做好新购机具农户的落实、政策的宣传和安全监理工作,开展质量跟踪调查和服务工作。省上计划举办2-3次机具现场演示会。

  3、9-12月,结合“三秋”和农闲季度,做好各项农机化技术、政策的宣传培训,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把开展农机化培训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和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政策措施,把任务落到实处。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培训,在农机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采取事企联合、校企联动等方式,鼓励相关企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等团体共同参与培训活动,确保培训任务目标顺利实现。

  2、加强配合,争取支持。要加强与当地农业、科教等部门的配合,争取支持,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加强与阳光工程培训主管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阳光工程农机培训任务。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投入,加强对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农机化学校的扶持,不断完善农机化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3、加大宣传,注重引导。要加大农机化教育培训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技能竞赛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及时对农机化培训工作进行宣传报导,广泛宣传好的做法、工作成效等,提高影响力和认知度,营造有利于推动培训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4、定期总结,督促实施。各级农机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进一步了解农民群众的技术需要,及时修订完善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任务,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同时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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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工作 方案 通知 培训 关于印发 甘肃省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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