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机科发〔2013〕159号
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湖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大纲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站,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大纲管理办法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
湖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大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大纲的管理,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鉴定大纲是开展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技术标准和重要依据,规定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的内容、试验条件、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等。湖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大纲(以下简称省大纲)分为推广鉴定大纲、选型鉴定大纲和专项鉴定大纲。
第三条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下达省大纲制定和修订计划,组织专家对省大纲进行审定,并按程序批准、公布。
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以下简称省鉴定站)负责省大纲的起草和技术归口管理。
第四条 省大纲编号由大纲代号、发布的顺序号和年号三部分组成。
第二章 制定与修订
第五条 省鉴定站根据试验鉴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化情况及试验鉴定工作发展需要提出省大纲制定和修订申请,填写《湖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大纲制(修)订申请表》(附表1),于每年11月底前报送省局。省局12月底前下达下一年度省大纲制定和修订计划。
第六条 省鉴定站根据省局下达的省大纲制定和修订计划开展大纲制(修)订工作,于下一年3月底前完成所承担省大纲送审稿,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