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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若干思考
2013-06-25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作者:张红宇 张海阳 李娜)   

  切实改善农村金融保险服务

  破解农村金融和农业保险供求匹配难题,促进新型经营主体更好更快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制度和政策。

  农村贷款难、农业特色产业保险覆盖面小,是基层反映较多的问题。从规模经营主体、基层金融机构的情况来看,农村金融保险的供求矛盾可能长期存在。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规模经营主体对贷款和农业保险有更加强烈的需求。

  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是规模大、投入高。松江家庭农场由于规模适度,所需生产投入不大,家庭现金流可以满足生产资金需要,贷款需求压力不大。这本身也是我们推崇家庭农场的一个因素。而在山东,种粮大户和其他规模经营主体的经营规模往往很大,自有资金严重不足,有较强的贷款需求。王成亮前期已经投入土地流转租金600多万元、农业机械280多万元、化肥等农资300多万元,后期一万亩旱地的水利设施投入还需要2000多万元,非常期待能得到贴息贷款支持。齐河县政中和有机农场租地2000多亩,租期40年,前十年亩租金400元(一次性支付),此后要逐步上调到1000斤小麦,目前已付土地租金800多万元,建20个大棚投入760万元,后期1700亩沉沙地的土壤改良和水利设施建设还需要大量投入。其二是自然风险大、潜在损失大。小规模农户即使全部绝收,损失也不是很大,而规模经营主体则完全不同,他们几乎把全部身家都压在农业经营上,一旦出现巨灾,打击可能是毁灭性的,因此,规模主体特别需要农业保险的支持。目前,主要的大田作物和部分养殖业已经有了政策性保险,但一些区域性特色产业保险或者没有或者刚起步。作为县域内重要农业产业,齐河和武城的辣椒、蔬菜、食用菌等都没有保险。齐河县美东现代农业公司花3600万建了600个大棚,2012年在德州市开展设施农业保险试点时,公司拿出5万元为大棚投了保,后来一场大风将部分大棚掀起,获赔20多万元,公司更加深感设施农业保险的重要性。

  二是金融保险机构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顾虑重重。

  原因大致也是两点:其一是农村贷款缺乏有效的抵押和担保。美东公司的大棚每个投入6万元,但不能用于抵押,流转的土地使用权也不能抵押,农业发展资金主要靠自己的羊毛衫厂每年1000多万元利润,或以羊毛衫厂来抵押贷款。齐河县农行行长杨晓立介绍说,种粮大户的机械设备抵押率只有20%,即价值100万元的机械设备最多能贷款20万元。至于生猪、奶牛等,更不能作为抵押物。如果大户之间联保贷款,最多也只能贷款20万元,仍有很大缺口。其二是农业保险发展面临多方面制约因素。除了自然风险大,操作成本高、程序繁琐也是保险机构颇感头痛的事情。中华财险德州支公司王经理介绍,目前农业保险费率偏低,经营风险高,而且由于涉及千家万户小农,承保的面积、保费、保额、户数、投保人、一卡通号等数据都需要逐一核实无误,工作量太大,公司和政府部门都要投入极大的人力物力,核损定损理赔的压力很大。财政保费补贴周期长,一般年底前才拨付,而公司此前要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可能造成公司现金流中断。

  破解农村金融和农业保险供求匹配难题,促进新型经营主体更好更快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制度和政策。

  一是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抵押方式。

  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种粮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业机械设备、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适当提高抵押率。鼓励农业企业为订单农户生产性贷款提供担保,或由企业承贷、农户使用。建立财政出资的农业担保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种粮大户提供担保。引导产业基础好、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二是进一步理顺农业保险发展体制机制。

  实行差异化的农业保险扶持政策,把规模化设施农业以及大型农机具等纳入中央财政保险补贴覆盖范围,并加大补贴力度。提高中央财政对农业大县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探索建立政府支持的农业巨灾风险补偿基金,健全完善相关权益机制,逐步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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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发展 若干 思考 主体 经营 扶持 新型 农业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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