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可借鉴做法
从调查看,农机维修厂(点)资质许可工作做得好的县(区)的以下做法,是值得借鉴:
1、领导重视。从农机维修厂(点)持有《技术合格证书》较高的旬阳、宜君等县(区)看,这些县(区)农机维修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农机维修管理工作,并有效地行使了《规定》赋予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职责,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农机化管理工作的议事日程,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职责,实行年度目前责任考核,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注重宣传。对农机维修厂(点)进行资质许可,能够有效地取缔质次价高的维修厂(点),并能为维修质量好、服务信誉高的厂(点)提供发展空间,同时,也能够净化农机维修市场。为此,这些县(区)普遍注重了对农机维修厂(点)许可工作的宣传力度,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了对《规定》、《农机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如大荔县,组织宣传车深入乡村,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个农机维修厂(点),并通过法规宣传、政策讲解,使其业主明白开办农机维修厂(点)必须具备的技术条件、物质条件,知晓如何办理《技术合格证书》。通过宣传,使农机维修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从业资格证和《技术合格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消除了思想上的模糊认识,由不愿意接受到逐步自觉接受许可,为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氛围。
3、加强配合。农机维修厂(点)资质许可是前置式行政许可,在没有取得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颁发的《技术合格证书》之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因此,这些县(区)农机管理部门程度不同的加强了与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并借助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力量,推动了资质许可工作。一是下发通知。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责。二是调查摸底。与工商管理部门联合,深入乡镇调查摸底,对每个农机维修厂(点)逐个造册登记,确定其经营范围。三是建立联席会议。与工商部门建立了农机维修厂(点)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处理超范围经营的维修厂(点),建立了农机维修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四是前置式许可。由于与工商部门加强了联合,并得到了工商部门的支持,维修厂(点)在申请营业执照或进行年度营业执照审验前督促其到农机管理部门先申办《技术合格证》,否则不予办理。从而有力的促进了工作。
4、使用软件。农机维修厂(点)许可采取的是网上申报审批和上传的,每个县(区)都配备了农机维修管理软件,并对农机维修管理操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使其能够达到会使用的要求。使用了农机维修管理软件,每许可一个农机维修厂(点),就可在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全国农机维修信息管理系统》栏内查看到该维修厂(点)的维修能力和所处的地理位置。从调查看,农机维修厂(点)许可工作做得好的县(区),程度不同的都使用农机维修管理软件,每许可一个维修厂(点),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就能够及时的了解和掌握这个维修厂(点)的基本信息,为宏观决策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