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山东省农机办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2008-05-07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网   

各市农机局(办):

  近日,国务院、省政府、农业部相继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4月30日,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姜大明省长作了重要讲话。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实际,现就全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督查目的

  通过深入持久的农机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的各项要求,特别是促进《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吸取4.28特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的严重教训,推动我省农机使用者和各级农机部门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治理制度,加强农机事故预防和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创建平安农机,保持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和谐社会,促进新农村建设,顺利成功举办奥运会保驾护航。

  二、明确督查时间安排

  这次农机安全专项督查行动,采取各农机拥有和使用单位自查与部门抽查、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进行,以县级农机部门督查为主。

  (一)5-6月份,各农机拥有和使用单位自查与县级农机部门督查同时进行,以督查为主。县级对辖区内的乡镇全部督查。

  (二)6-7月份,省、市农机部门结合省政府和农业部的督查部署对市、县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区域督查。省办对17个市全部督查,市级对所属县(区)全部督查。

  三、明确督查内容

  县级农机部门督查的内容是:一是乡(镇)、村以及农机拥有和使用者对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重视程度和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开展“隐患治理年”第一、第二战役情况;三是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规载人、非法拼(改)装、脱检等重大农机安全隐患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四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以及年度检验情况;五是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省、市农机部门督查的内容是:一是市、县级农机部门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是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违规载人、非法拼(改)装、脱检等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情况;四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以及年度检验情况;五是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演练情况。

  四、明确督查的重点区域和时段

  督查的重点地区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拥有量较大的地区;近年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农机事故起数呈上升趋势的地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作业、转移较集中的场所;手扶拖拉机相对集中的丘陵山区。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特别是县级农机部门要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作业前的检修之际,加强督查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三夏”和“双抢”等重要农时季节,督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五、明确督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农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这次专项行动的认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加强监督检查,把这次专项行动与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和“三夏”农机安全检查结合起来,深入到乡村、农户开展督查。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市县农机部门按照当地政府和省办的部署,结合当地农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的目标、内容、任务、要求和责任,并于5月10日前报省办。要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公安、交通、安监、保险等部门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督查。要根据隐患大小和可能的危害程度,实行限期整改、立即整改等措施,不放过每一个农机安全隐患。

  (三)突出重点,全面到位。督查专项行动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又要突出工作重点。要根据排查整治实际情况完善调整整治重点项目和范围,把重点放在治理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参加年度检验等隐患治理和“三夏”作业安全上。县级农机安全检查人员要深入田间、乡村道路督查农机作业,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把隐患排查治理和督查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排除安全隐患。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各地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农机安全隐患治理和专项督查行动,教育广大农机手自觉遵章守法,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共同营造排查治理和专项督查行动的社会氛围。要及时总结隐患治理和专项督查行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加以推广。要加强对专项督查行动和农机执法的监督检查,做到督查到位,不走过场,不越位执法。

  (五)加强信息上报。各级农机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的经验做法,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各级农机部门要建立专项督查行动信息上报制度。市级农机部门每3天要将督查情况上报省农机办。

  各市农机部门要在7月20日前将开展农机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报省办。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83985-1.html

标签:农机 督查 专项 行动 通知 安全 关于 开展 山东省

上一篇:河南省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意见
下一篇:山东省农机办关于做好三夏农机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