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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意见
2008-05-08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网   

各省辖市发改委、农机、公安、交通、中石化各市石油分公司:

  河南省农机跨区作业工作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发改委、农机、公安、交通、石化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管理,强化服务,共同组织开展农机跨区机收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联合收割机的保有量由1995年的0.5万台增加到2007年的9.32万台,机收面积由576万亩增加到7088万亩,机收水平由8%提升到94%,经过14年的不断努力,基本实现了小麦生产机械化,大幅度提高了河南省农业机械化水平,带动了全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促进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以小麦跨区机收为代表的农机跨区作业,受到了农民的广泛欢迎,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2007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粮食生产机械化进程,因地制宜地拓展农业机械化的作业和服务领域,在重点农时季节组织开展跨区域的机耕、机播、机收作业服务,对农机跨区作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跨区作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广大农民在生产实践中探索出了以农机跨区作业为代表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通过农机跨区作业,提高农业机械的利用率,把分散的农业机械与分散的农户有机地联系起来,把机械化生产与家庭承包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农业机械的共同利用,有效配置农机资源,解决了千家万户小规模经营条件下如何实现机械化的难题,加速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对促进粮食丰产丰收和发展现代农业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以跨区作业为代表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为我国找到了符合国情的农业机械化实现途径,探索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推进农机跨区作业,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农机跨区作业涉及面广,部门联动是重要保证。因此,各地要深化对农机跨区作业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密切部门配合,强化工作力度,部署好、组织好、服务好农机跨区作业,推动农机跨区作业由夏季向春秋两季扩展,由小麦向水稻、玉米等作物延伸,由机收向机耕、机插、机播等领域拓展,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贡献。

  二、提高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

  坚持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证。跨区作业证由农业部统一印制并编号,省农机、交通部门加盖公章,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免费发放,一机一证,有效期一年。申领跨区作业证的农业机械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号牌、行驶证、年度检验合格标志(插秧机等凭拓印的“机器号”领取),技术状态完好。跨区作业证是参加跨区作业的有效凭证,参加跨区作业的机车要随车携带,并放置车内醒目处,以备检查和作免费通行凭证,严禁涂改、转借、伪造和变相买卖。参加作业队外出作业要服从农机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安全作业,保证质量。在长距离转移过程中要统一编队、统一标志、统一行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农机部门要对从事跨区作业的中介服务组织,制定服务标准,加强规范化管理。各种中介服务组织向机手收取的服务费、中介费,应当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严格执行。严格禁止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的行为。

  三、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不断推动农机跨区作业健康发展

  一是开展信息服务。充分发挥中国农机化信息网“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的作用,搭建供需交流平台。继续开展手机短信息服务,免费为机手提供有关的天气、供求、价格、交通等信息,促进农业机械有序流动,提高机手效益。重要农时季节期间,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随时为机手和农户提供咨询并解决问题。二是组织好检修服务。各地在作业前要组织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农机手对机械进行检修和保养,对农机手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农业机械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生产。三是做好接待服务。主要作业季节,基层农机、交通、石化等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建立农机跨区作业接待服务站,做好机手接待、机具调度、作业安排、维修、供油以及后勤服务等工作,及时向机手发放当地跨区作业有关资料,介绍作业价格、作业常识、维修供油服务网点、政策法规等相关资讯。四是开展技术服务。要加强农机维修和零配件供应网点的监管,做好农机维修、零配件供应等组织工作。农机管理部门、农机销售企业、生产厂家要适时抽调技术、工作人员,开展技术巡回指导、售后和“三包”服务,构筑技术服务保障线,保障农机跨区作业的顺利进行。五是做好作业信息统计。及时统计作业进度和了解工作动态,供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掌握农机跨区作业动态,快速有效地指导农机跨区作业工作。

  四、跨区作业机车继续享受免交过路、桥费的政策

  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和收费站要认真落实国家四部委两公司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意见》和《河南省政府关于组织小麦跨区机收会战的通告》精神。凡进行跨区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可在除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通过公路、桥梁等收费站时,凭跨区作业证免交车辆通行费。参加机收会战的指挥车和服务车,由省农机、交通部门核定车辆,在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通过公路桥梁等收费站时,凭省农机、交通部门联合签发的《指挥、服务车证》免交过路、桥费。

  五、稳定市场价格,确保物资供应

  要充分认识保证农业用油供应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农机作业期间的成品油供应工作。各地农机、发展改革部门和石化销售企业要加强沟通协作,把握农业用油的需求特点,结合市场供需形势及经营计划安排,及时组织成品油资源,增加重要农时季节和用油集中地区的资源投放,保证农忙季节农机用油。要建立成品油快速调度和部门沟通机制,充分发挥石化集团成品油供应主渠道的作用,积极主动开展支农、惠农、便农服务,支持农机跨区作业的发展。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加强对农用燃油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超出国家规定价格水平销售成品油,囤积居奇、哄抬成品油价格,以及短缺数量、抬级抬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农业用油市场稳定和价格秩序。

  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跨区作业安全

  农机跨区作业期间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农机、公安等部门要制定应急预案,提高预防、控制农机跨区作业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机驾驶员和辅助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驾驶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农机跨区作业的安全生产督察,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对农机跨区作业期间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加强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处理农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部门要加强公路养护巡查,保证路况良好、畅通。各地公安、农机部门对辖区内发生的作业纠纷、事故,接到报告后,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赶赴现场协调处理。

  七、进一步加强对跨区作业的领导

  全省小麦跨区机收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加强对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等工作。各级发展改革、价格、公安、交通、农机、石化等部门要从促进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农民利益出发,加强对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领导。要紧紧围绕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和关键生产环节,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努力做好组织、协调、服务等各项保障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制止随意上路拦机、截机行为,依法打击敲诈、抢劫机手等违法行为,维护好农机跨区作业市场秩序,协调解决好农机跨区作业中出现的问题,推进农机跨区作业组织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对跨区作业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做好宣传表彰工作。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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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作业 工作 意见 关于 做好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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