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宿迁市就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示范推广奖励办法》。随着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以下简称“三新”)示范推广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宿迁市农民对优良品种、高新技术的迫切需求,加快推广高效农业规模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积极作用。
《办法》要求,符合奖励对象为:在农业“三新”示范推广工作中成绩显着的种植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各类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和科研院所。奖励范围为:2009年计划奖励推广“三新”共计20个(项)。其中新品种9个,新技术9项 ,新农机2个。每项“三新”奖励5万元,奖励资金从市财政安排的高效农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办法》同时对奖励原则和要求,奖励项目申报和评审,也作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