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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机局中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关于开展农机专供加油卡保障农机供油工作的通知
2012-03-14   来源:湖北省农机局   

鄂农机管发〔2012〕6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农机局(办),中石化、中石油各地市分公司:

  为保障我省农业机械作业用油,提高农机使用效率,提升农机供油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增收,现决定启用“农机专供加油ic卡”(以下简称“农机卡”),建立农机作业用油保障供应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障农机供油的重要意义

  湖北省是农业大省,也是农机用油大省,保障成品油供应对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安全意义重大。一方面,全省农机装备总量快速增长,农机作业水平进一步提高。2011年全省拥有农业机械1000多万台套,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7.5%,农机用油量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石油资源紧缺,农忙期间阶段性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农机作业对燃油供应提出更高要求。各地石油供应部门应从履行 “工业反哺农业”、支持“三农”工作的高度,发挥保障、优先、优惠供应和优质服务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协调,建立保障农机供油的长效机制

  农机管理部门和石油供应部门应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农忙作业安排及进展、农机作业规模及集中作业高峰等信息,加强“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和用油集中地区的资源调度,对农机用油要优先保质保量供应。大力推广“农机卡”、送油到田间地头等便农服务,开展乡镇加油网点资源调配,确保重点作业季节的农机用油,维护农业用油市场稳定和价格秩序。

  三、认真做好农机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一)发放对象

  “农机卡”的发放对象是在我省各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通过年度检验、持有效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的机主。

  (二)优惠措施

  机主自愿申请办理“农机卡”后,可享受以下优先、优惠、优质服务:

  1.免费办卡。中石化、中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承诺全省免费为农机机主办理充值“农机卡”,无消费时间限制;机主充值后可在全国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使用。

  2.优先供应。中石化、中石油设立农用柴油专供加油站和农机加油绿色通道,农机手持“农机卡”和有效行驶证享受优先加油服务。无论成品油资源是否紧张,优先保证持有“农机卡”的农机手的油料供应。

  3.优惠加油。持“农机卡”和对应行驶证的农机手在农忙期间享受持卡消费优惠。原则上,“农机卡”按照加油0.05―0.1元/升享受优惠。当市场供应紧张时,以保供为主,暂不优惠。具体优惠幅度,由中石化、中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根据当时市场情况,与省农机局沟通后确定,于每个农忙季节开始前向社会公布。优惠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农机卡”新开卡时,将消费油品设置限制。“农机卡”仅限于柴油供应,不得用于购买汽油。每张“农机卡”在每个农忙季节享受优惠的消费额度不超过5000元。

  4.优质服务。为切实方便机手加油而不耽误农时,农机手凭“农机卡”和行驶证(农机部门发放的有效证明)可进行柴油灌桶(每次桶灌油量按该机具日平均油耗的7天计算)。有条件的加油站可根据农机户的需要,组织开展“送油到田间,服务到机手”等支农、惠农、便农服务活动,及时满足现场作业农业机械用油需求。

  (三)办理程序

  中石化、中石油湖北各分公司直接承担发放工作。

  1.各市、县(市、区)农机部门受理、审核需办理“农机卡”的机手相关信息资料,填写《农机“专供”加油卡办理申请表》(见附表1),报中石化、中石油当地分公司。

  2.已申请的机手凭年度检验和有效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直接到各供油站办理农机卡,现场开卡,充值。

  3.各石油供应部门每月底向当地农机部门反馈“农机卡”发放情况。(见附表2)

  4.当农机发生转籍、过户和报废时,“农机卡”应予收回。

  四、有关要求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石油供应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农机作业用油供应和“农机卡”推广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1.加强领导。各地农机主管部门、中石化、中石油湖北各分公司要加强农机卡供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农机卡”的办理和发放工作,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省农机局质量管理处和中石化、中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管理处。

  2.强化宣传。“农机卡”供油制度是省农机局和中石化、中石油湖北石油分公司联合实施的一项惠农服务措施。各地要向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机手广泛宣传,引导农机手申领“农机卡”,确保“农机卡”供油政策能让更多的农民受惠。

  3.加强管理。要坚持“一机一卡”,严禁“一机多卡”。在发放“农机卡”时,尽量收回以前发放的纸质“农机优先加油卡”并销毁。要定期梳理已开卡但仍未启用的“农机卡”分布情况。对机手已领取但未充值使用的,要在检审或通过其它途径向机手进行宣传,鼓励充值使用;确实不想充值使用的,应予以收回。

  4.监督协调。“农机卡”供油制度是我省农机部门联合石油供应部门首次开展的惠农举措。在具体的操作实施过程当中,遇到新的问题,各地农机与石油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各地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开展农忙、石油资源紧张等非常时期的供油检查,稳定价格,确保供应。

  附表:

  1.农机“专供”加油卡办理申请表 点击下载

  2.农机“专供”加油卡发放登记表 点击下载

  湖北省农机局
中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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