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重庆市印发水稻生产机械化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03-16   来源: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渝农发〔2012〕87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局):

  水稻是我市第一大粮食作物。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对于我市保障粮食安全、实现“三化同步”及缩小“三大差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1〕40号)等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现将《重庆市水稻生产机械化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即日起,我委将组织开展工作督查。

  附件:水稻生产机械化攻坚年活动督导组分组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水稻生产机械化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经济有效的方针,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为目标,以水稻优势产区为重点,以种植环节为关键着力点,强化农机与农艺融合,全力主攻机插,持续推进机收,大力提升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不断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目标任务――坚持行政推动,市场拉动,示范带动,农机农艺联动,到2012年末,全市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实现稳步增长,达到52%以上,其中耕整地机械化水平超过 90%,种植机械化水平达到 16%,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 35%;到“十二五”期末,水稻耕整地机械化水平稳定提高,收获机械化水平每年持续提高3~4个百分点,种植机械化水平每年持续提高4~5个百分点。水稻植保基本实现机械化,提灌覆盖面达到70%以上,烘干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力争到2015年全市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55%,其中耕整地机械化水平超过95%,种植机械化水平达到25%,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45%。

  一、提升农机装备水平

  促进农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相结合,开展相关技术和关键装备的科研攻关;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及机具,促进技术装备创新;推动农机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着力提高水稻栽插、收获机械的产品质量和性价比;充分发挥现有装备作用,做好机具维护保养,提高机具使用效率;逐步建立耕整机、育插秧机等小型机具备案管理登记制,强化安全监管,结合“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二、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将农村机耕道路、农机场库棚、中小型农村机电提排灌设施纳入相关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等项目,积极推进水稻种植区的农田整治,为水稻生产机械化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部门、农机服务组织和骨干农机企业的作用,引导建立高性能水稻机械维修服务网络,保障机具正常作业。

  三、培育作业市场主体

  积极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市场主体,大力实施“千社一条龙”计划。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及“跨区作业”服务;支持承担财政相关试点、示范项目,并开展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帮助建设机具库棚、维修设施、育秧大棚等基础设施。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全市每个乡镇至少拥有1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并具备较强的技术支撑和生产服务能力。

  四、开展作业补贴试点

  在全市19个区县,扶持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积极开展20万亩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补贴试点,集中展示机插秧增窝增苗、提升产量和节本增收的实效,以示范带动全市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面积稳步增长。通过利用财政专项开展“先建后补、补贴服务主体”方式,重点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依托基层农机服务组织,与农户开展协议服务,集中连片建机插秧示范片,并以此带动创新农机推广工作的机制和模式。

  五、提升机手技能水平

  结合“阳光工程”等项目,整合农机教育培训资源,面向广大农机手开展多层级、多形式的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培训;以农机专业合作社、维修网点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为重点,培育一批既懂农艺技术、又懂机械操作维护的农机作业及管理能手;在育秧、机插、栽后大田管理等关键时期,要组织农机、农艺技术专家,深入育秧、插秧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切实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服务。

  六、强化农机农艺融合

  从品种选择、耕作模式、病虫防治、田间管理等各环节,做好农机农艺全面融合。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扩大水稻全程机械化规模,推广水稻新品种,做到四统一:“统一供种、统一育插秧、统一管理、统一机收”。重点抓好机插水稻集中育、供秧试验示范,积极推进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鼓励专业合作组织、机插能手、种田大户组建机插秧育秧专业公司,提高机插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

  七、加强组织督导

  继续将水稻机械化相关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的目标考核管理。市农委成立“水稻生产机械化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农委主任夏祖任组长,市农委副主任秦大春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农机监管处,成员由委监察室、财务处、粮油处、农机综合处、农机装备处、市农机推广总站等负责人组成,同时成立市级工作督导组(名单见附件),对本项活动实行分组包片督导。

  八、落实扶持政策

  各地要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点向水稻生产薄弱环节倾斜,加大对收割机、插秧机、育秧播种机、秧盘、烘干设备等的补贴力度,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各地要努力筹措资金,积极开展购机累加补贴和育秧、插秧环节作业补贴,同时,应落实必要工作经费,保障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九、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各级政府要统筹农业和工业、流通业、油料供应等相关行业的力量,协调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要引导农机生产企业加强对新机手的培训和新机具的维修服务,指导农机流通企业搞好机具和零配件供应;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春耕、秋收等关键农时季节的油料供应;要加强对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和检查,认真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

水稻生产机械化攻坚年活动督导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长秦大春,成员:任军、朱毅、熊志刚(联络员)、俞洋。指导区县:九龙坡、綦江、巴南、南川、璧山、铜梁、潼南、秀山、酉阳。

  第二组――

  组长邓光友,成员:赵成刚、胡腊全(联络员)、杨培成。指导区县:万州、永川、北碚、大足、荣昌、梁平、忠县、丰都、石柱。

  第三组――

  组长赵培江,成员:周正华、黄自力(联络员)、余衡、谢英杰。指导区县:沙坪坝、江津、巫山、巫溪、涪陵、黔江、彭水、武隆。

  第四组――

  组长杨昌华,成员:李晓丹、王伟、刘明(联络员)、周靖。指导区县:渝北、长寿、合川、垫江、云阳、奉节、开县、城口。

  注:2012年督导工作分3阶段,第1阶段:3月初―5月底,春季督查;第2阶段:7月初―9月底,秋收督查;第3阶段:10月初―11月底,总结检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79525-1.html

标签:农机 活动 通知 印发 生产

上一篇:天津市2012年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下一篇:湖北省农机局中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关于开展农机专供加油卡保障农机供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