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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实施方案
2012-04-1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内农牧机发〔2012〕122号

各盟市农机化主管部门: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全国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方案》,我厅结合自治区农机化发展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细化行动方案,扎实做好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各项工作,提升我区农机化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我区农机化在农牧业生产中科技支撑作用,促进我区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推进我区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请各盟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将开展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活动的工作安排、重大活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个季度,即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10日前分别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农牧业厅农机局,电子邮箱:nmgnmynjh@yahoo.com.cn。农牧业厅农机局将汇总各地情况上报农业部农机化司。

  附件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科技创新和推广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全区农村牧区、农牧业以及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我区农机化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我区农机化在农牧业生产中科技支撑作用,促进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推进我区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全国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农机化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农机化科技创新和推广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一个中心,即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牧业;加强两个融合,即农机与农艺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促进"三化",即促进农牧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增强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全面提升科技支撑和服务能力,促进农牧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争取国家有关农机化相关政策支持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牧业机械化和农(牧)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加大自治区财政投入力度,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扩大对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具、节水灌溉设备等重点机具补贴;增加对畜牧业生产所需机具设施设备补贴,对牧民购置畜牧业机械给予累加补贴;新增农机作业补贴,对机械深松整地、根茬还田、免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作业内容及残膜回收作业给予补贴;特别是加大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解决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基础建设薄弱的问题。

  (二)加强农机化服务体系能力建设

  深化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培育农机大户、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办农机化示范园区、建立先进机械化模式,引领现代农牧业发展。研究规划各级农机推广、培训、信息、质量监督、试验鉴定、安全监理机构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争取赢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增加资金投入,逐步推进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加强基层推广机构、农机服务组织、示范基地三个技术转化应用主体建设。重点要贯彻落实自治区基层农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策,与农业系统同步落实农机行业基层农机推广机构队伍建设,推广基层农机站实行条管的经验,强化基础条件和服务手段建设。

  (三)加强工作机制创新

  推进农机科研、农机企业、农机推广、农机鉴定、安全监理、农业技术研究推广等单位和相关专家联合协作,完善联合协作机制。加强玉米、水稻、马铃薯、大豆示范园区建设,集成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农牧业新技术,实行标准化作业,把示范园区建成农机农艺融合基地。按照草甸草原、典型草原、干旱半干旱草原、荒漠化草原和草原荒漠五个类型草原,设计不同牧区机械化作业模式,建立畜牧业机械化试点,以点带面,实现全区畜牧业机械化突破性进步。

  三、重点活动

  (一)农机科技创新

  整合农机科技资源,进一步发挥农机制造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广部门的优势,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农牧业机械科技创新体系,在产品研发、技术攻关、人才交流等方面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不断提升农牧业机械化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抓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机遇,积极发展农机工业。加大对农机工业企业扶持力度,鼓励农机企业兼并重组,重点培育3-5户大型企业(集团),培育完善畜牧业机械制造基地、设施农业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和节水灌溉机械制造基地,形成集群、集聚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推进主要农作物机械化共性技术、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设施园艺、健康养殖装备技术研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进一步完善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

  (二)农机化先进技术推广

  围绕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农业需求,大力研发推广增产增效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一是推广成熟技术。加快推广普及精量播种、化肥深施、秸秆根茬还田、机械深松整地等先进技术。加速提升玉米、大豆、马铃薯、水稻机收水平,在小麦全程机械化作业基础上,推进实现玉米、马铃薯、大豆、水稻、主要经济作物的全程机械化作业。二是突出推广农牧业节能环保技术。重点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严格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项目、示范项目,并发挥工程项目引领作用,依托农垦企业、家庭农牧场、农机专业合作社,推进保护性耕作技术规模化应用,2012年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1600万亩以上,其中规模化作业面积达到35%。围绕马铃薯、玉米、牧区饲料基地、设施农业,积极推广滴灌、喷灌机械化技术,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总面积达到1764万亩。三是推进畜牧业机械化发展。大力发展饲草种植、收获、加工、贮存机械化,推广饲草基地节水灌溉技术。重点发展剪羊毛、牲畜药浴、清圈、厩肥加工利用等机械化作业。搞好风能、太阳能、风光互补等清洁能源设备使用,发展生态型机械化畜牧业。

  (三)农机使用安全监督管理

  开展在用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和补贴机具质量督导,以"3・15"活动为核心,并结合农时季节,重点针对玉米收获机、马铃薯系列机械、畜牧业机械开展质量监督,深入开展农机打假查劣活动,做好农机投诉受理和维修企业的监管工作,促进产品性能改进和质量提高,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建立健全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强化试验鉴定、质量投诉、质量调查、职业技能鉴定和维修管理等监管手段,构建和完善农业机械化质量评价监督管理工作体系。抓好农机销售、作业、维修三大市场监管,规范农机销售、作业、维修服务行为,提高农机应用和保障水平。支持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技能竞赛活动,提高农机操作人员技能。强化农机安全责任,实行农机安全一票否决制。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建立以源头管理、管控结合、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狠抓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农机上牌率、检验率、驾驶员持证率。

  (四)培训农机化实用人才

  组织开展农机化管理和各级科技人员培训、农机重点项目示范区专项技术培训、新购机农民技术培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及农村牧区各类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技术培训、农村牧区科技能手和科技致富的带头人实用技术培训、农村牧区广大农牧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职业技能培训。2012年计划培训农机化管理和各级科技人员1000人次以上,农机重点项目区专项技术培训2000人次以上,新购机农民技术培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及农村牧区各类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技术培训、农村牧区科技能手和科技致富的带头人实用技术培训1万人次以上,农村牧区广大农牧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以上,培育1000户农机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1万个农户。

  (五)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

  适应农机化事业全面发展的要求,搞好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一是开展政策调研。结合重点工作,深入实践,深入生产第一线,针对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规模化推进保护性耕作、建立农机农艺融合机制、推进机械化规模生产、农机质量保障、生产安全管理、促进农机制造营销维修产业发展等重大课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将调研成果报告政府。二是搞好农机化宣传。密切与各地主流媒体的联系,及时宣传报道农机化发展动态,深层宣传农机化发展中的热点、亮点,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机化事业。三是统筹信息资源。建立农机化网络信息、期刊简报、统计资料等信息资源有机融通机制;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农机化发展动态信息和农机跨区作业市场信息;加强农机化统计信息工作,丰富统计指标体系,搞好信息调度,提高使用效力;探索与电信部门联合建立手机信息发布制度,为机械化生产第一线农机手提供便捷实用的信息服务。整合信息资源,强化自治区级信息中心作用,推进信息规模化建设,以信息化配合、服务农机化,实现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12年2-3月,制定《全区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实施方案》。3月下旬,结合召开"第四届中国(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展览会,举办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启动仪式,部署全区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

  第二阶段:2012年4-11月,全面组织实施阶段。组织开展全区性和地方重点活动;按季度报送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培育典型,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第三阶段:2012年12月,对2012年农机科技促进年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深入谋划今后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工作。12月10日前,各盟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将年终总结材料报送到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成立农机化科技创新和推广活动协调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总体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以及组织制定单项活动具体措施。协调组织日常工作由自治区农机推广站牵头落实。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作为今年农机化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重点行动,确保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二)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产学研推结合,创新农机化科技促进工作机制。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加大与涉农企业合作,推动技术集成和资源整合,尽快建立起共同推进农机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好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将农机化科技创新成果真正地落实到农业生产中去,传导到千家万户。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的宣传力度。内蒙古农机化信息网要设置专栏,及时反映基层典型材料和先进事迹,反映农牧民对现代农牧业生产技术的需求。认真总结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的成效和经验,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在农机化科技促进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农机化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大政策奖励

  制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对在农机化科技创新和开展科技年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科技推进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的先进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加大支持,促进全区农机科技推广工作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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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行动 推广 科技创新 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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