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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
2013-10-12   来源:农业部   

农机发〔20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内容。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的部署,现就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基本涵义。农机社会化服务是指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为其他农业生产者提供的机耕、机播、机收、排灌、植保等各类农机作业服务,以及相关的农机维修、供应、中介、租赁等有偿服务的总称。农机社会化服务与农机化公共服务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分别为农业生产提供了经营性、公益性的农机化服务,共同构成了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成效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迅速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服务效益进一步提高,探索了一条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但总的来看,我国农机社会化服务还存在服务主体实力不强、服务范围较窄、专业人才缺乏、基础条件薄弱等突出问题,与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尚有明显差距。

  (三)重要性紧迫性。实践证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是构建“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支撑,是解决农业生产“谁来种、种什么、怎么种”重大问题的现实途径,是实现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必然要求,对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抢抓机遇,迎接挑战,改革创新,完善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保障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民增收、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目标任务,以发展和壮大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为重点,以提高农机具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为核心,以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为方向,积极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构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满足农民实际需求,最大限度解放发展农业生产力,最大限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五)基本原则。坚持把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需求、提高机具使用效率,作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根本目的;坚持把强化政策扶持、培育壮大服务主体,作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关键举措;坚持把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服务机制,作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不竭动力;坚持把典型示范带动、鼓励多种服务方式发展,作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有效途径;坚持把依法规范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保障。

  (六)发展目标。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壮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益进一步提高,推动农业机械化“全面、全程、高质、高效”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国拥有农机原值5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及农机服务组织的数量、全国农机化经营总收入均比2010年翻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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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社会化 服务 意见 推进 关于 大力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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