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强化监督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农机管理处与各县(市、区)农机管理(监理)站签订了《2011年度嘉兴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两级农机部门的工作责任及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层级责任,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上级农业、财政两部门的工作规定,认真落实收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和“八不准”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严格程序纪律,提高服务能力,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法违纪情况发生,确保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