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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差价购机制”四项措施惠民
2012-03-26   来源:齐鲁网   

  3月21日,山东省农机侯英忠副局长做客《阳光政务热线》,针对农民农机购置补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具体介绍。

  侯英忠表示,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实行农民“差价购机制”。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民一律凭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差价购机。农民在购机时只需向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提交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并交齐机具差价(即机具售价扣除政府补贴额后的差价部分),就可以提取购买的农机具,生产企业必须给农民开具全额发票。政府补贴款由生产企业按规定向县农机局提出结算申请,核实后报县财政厅,由县财政直接拨到生产企业。简单的说,农民只要支付补贴后的机具差价款就可以得到补贴机具,农民购买补贴机具的同时,就享受到了政府补贴款。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真正惠民,农机部门提出四项监督措施:

  一是各级农机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加强宣传,同时安排专人搞好咨询服务,做好购机补贴政策、补贴程序及相关信息的咨询解答工作,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政策和具体申报程序、申报要求。

  二是充分尊重农民自主选机、购机和价格谈判的权力,自主选择供货单位的权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农民购买指定厂家产品,更不得强行统一定价。同时,也要充分尊重农机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经销商的权力。

  三是坚持和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制度,保证公正、公开,阳光操作,严格执行购机补贴工作程序、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补贴工作责任承诺书中的承诺。

  四是各级农机部门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对农民的举报和监督要认真处理,及时回复,需要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补贴机具有质量问题或发生机械故障时,厂家要按“三包”规定尽快处理。对于不能按“三包”要求进行服务的,要及时向当地农机部门反映,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取证,及时向上级反映,情节严重的,除取消产品补贴资格外,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有关质量问题难以协调解决、有争议的,购机农民可及时向农机部门投诉。

  省农机局购机补贴咨询与监督电话是0531―83199612

  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电话是0531―885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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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机制 措施 补贴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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