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陕西省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7-02-20   来源:陕西省农机局   

陕农机办发〔2017〕8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

  为落实农机合作社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促进农机合作社安全发展,现就加强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强化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安全监管,实行责任追究,全面提高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全面落实农机合作社安全主体责任

  2、农机合作社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农机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宣传教育培训保障责任、安全管理保障责任、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等。

  3、农机合作社负责人为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农机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标准。

  4、农机合作社必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悬挂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农机合作社成员要自觉遵守合作社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农机合作社要设立安全管理员,必须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

  6、农机合作社要建立隐患排查机制,农忙季节要根据班次作业结束后机手反映的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隐患,制定对应措施并处置。

  7、农机合作社要积极配合省、市、县(区)、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开展的安全检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要归入管理台帐。

  8、农机合作社要加强对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确保操作岗位人员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机作业。

  9、农机合作社必须结合本社管理,建立完善的基础台账。台帐按照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及协议、农业机械明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明细以及各类凭证及报表等分类归档,相关内容发生变更的,要及时进行更新。

  10、农机合作社要建立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机制。主要用于安全培训教育、购买安全装备、应急救援设施、隐患治理、安全检查(检测)、安全风险抵押及保险费等支出。

  11、各种农业机械性能应符合《GB16151.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12、加强农机装备、燃油及辅料、修理设备等物资安全管理。农业机械应实行分类停放,停放区域要设置合理的紧急通道,电气设施应符合消防要求,控制生产安全风险。

  13、 发生农机生产安全事故时,农机合作社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抢救人员,保护现场,及时上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203423-1.html

标签:农机 安全 管理工作 通知 关于 加强 陕西省

上一篇:内蒙古2017年将对8种农机敞开补贴
下一篇:内蒙古将开展进口畜牧业机械补贴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