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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
2017-01-22   来源:农业部   

农科教发〔20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渔业(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强化人才对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作用,农业部编制了《“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经农业部2017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部

  2017年1月9日

“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的部署,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强化人才对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作用,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新型职业农民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2012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各地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创新机制、建立制度、健全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发展成效

  新型职业农民正在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导力量。随着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开展,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快速成长,一批高素质的青年农民正在成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和农业企业骨干,一批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加入到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业态催生一批新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正逐步成为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截至2015年底,全国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272万人,比2010年增长55%,农民职业化进程不断提速。

  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基本确立。适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求,经过创新探索和试点示范,基本确立了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框架,为规范化、系统化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奠定了基础。

  “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初步形成。各地加强工作协同,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发挥农广校、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在培训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建立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支持农技推广机构对接跟踪服务,初步形成了以各类公益性涉农培训机构为主体、多种资源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二)面临的挑战

  从外部环境来看:城乡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农村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滞后,农业新老矛盾交织,生产成本上升,部分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民持续增收压力大,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留农务农的内生动力总体不足,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发展面临基础不牢、人员不稳等问题,农民要成为体面的职业任重道远。

  从内部条件来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亟待提高,高水平师资缺乏,实训及创业孵化基地、信息化手段等基础条件薄弱,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机制不活,培育精准程度总体不高,与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202632-1.html

标签:农机 培育 发展规划 农民 职业 全国 新型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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