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阶段实施重点机械尾气排放达标治理
2016年4月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和市交通委对重点类型机械开展尾气达标治理工作。力争2016年年底前,先行启动500台重点机械尾气加装后处理装置治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相关区县人民政府)
(五)完成港口和机场内部高污染车辆淘汰
继续推进本市港口和机场内部高污染车辆淘汰,2016年上半年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
(六)做好提前实施新机械国四阶段排放要求的前期准备
市环保局牵头开展国内外机械生产销售情况调研,并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召开提标通气会,确保2017年起本市顺利实施新机械国四阶段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质量技监局、市农委、上海出入境检疫检验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
三、工作保障
(一)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共同推进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二)建立市与区县联动工作机制
加强市、区两级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沟通,市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条线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对区县工作的帮助指导;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应配合市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措施落实。
(三)建立长三角区域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依托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平台, 共同提升长三角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标准要求,严格禁止未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的非标机械在长三角区域内流转。
附件:2016年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工表 点击下载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22日
附件:
2016年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时间安排 | 责任部门 |
1 | 建立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 信息共享数据库,启动信息 共享平台建设 | 2016 年上半年完成 | 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 建设管理委、市交通 委、市农委、市质量技 监局、民航华东地区管 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2 | 实施普通柴油质量升级 | 2016 年 4 月 1 日起 | 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 化委、市质量技监局、 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 建设管理委、市农委 |
3 | 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排放执法 | 2016 年 4 月底前完成标 准宣贯,10 月启动执法 监管 | 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 局 |
4 | 分阶段实施重点机械尾气 排放达标治理 | 2016 年 4 月启动; 年底前先行启动 500 台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 委、市交通委、相关区 县人民政府 |
5 | 推进港口码头和机场内部 高污染车辆淘汰 | 2016 年上半年 | 市交通委、民航华东地 区管理局 |
6 | 做好提前实施新机械国四 排放标准的前期准备 | 2016 年 7 月启动 | 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 建设管理委、市交通 委、市质量技监局、市 农委、上海出入境检疫 检验局、民航华东地区 管理局 |
— 5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