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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015-12-01   来源:江西省农机局   

  六、保障措施

  (一)不断完善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修订现有地方性农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积极推进建立科技创新、合作社建设、作业补贴、金融信贷、税收优惠、农机保险等扶持政策体系。一是积极争取出台农机作业补贴的政策措施。二是增加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对农机技术推广、试验鉴定、质量监督、安全监理、农机维修、教育培训、信息宣传、应急救灾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投入。三是强化财政投入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对农机化的投入,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农机化发展投入机制。

  (二)构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农机户为基础,农机服务组织为主体,农机中介服务为纽带,农机作业、维修、供应、中介、租赁服务为主要内容,政府支持服务为引导,建立起“覆盖全程、服务全面,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综合配套、保障有力”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农机作业市场,将机耕、机插、机植保、机收、机烘干“五统一”农机作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范围,鼓励各类农机服务市场主体为农业生产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高质量的作业服务。

  (三)加快完善农机科技创新体系。依托我省农机产业和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基础,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推有机结合的农机科技创新体系。一是建立农机化发展联动机制,实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和跨所有制的农机化优势资源的整合,构建产业联盟,组织农机、农艺专家共同研究、协同攻关,制定互相适应的农机作业标准和农艺规范,形成农机与农艺相协调的良性机制,重点攻克农机化发展的瓶颈技术难题。二是积极实施农业机械化“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快引进吸收国内外农机先进技术的步伐,积极开发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产品。

  (四)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全面贯彻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支持保障,推进农机安全监理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加大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装备建设投入,全面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水平。认真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证申领及审验、事故处理、安全检查、宣传教育等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农业机械免费管理制度,提高农业机械登记率、检验率及驾驶人持证率。认真抓好农机保险工作,探索建设农机安全互助保险机制,调动农机手参保积极性。扎实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构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五)健全农业机械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认证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强化对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扶持建立1家省级农业机械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农业机械鉴定、检测和监督能力。按照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安全性要求,对重点推广的农机产品质量跟踪调查并公布,进一步完善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做好农机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督促农机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加大对私自改装农业机械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完善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业机械。

  (六)建立健全农机化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服务高效的农机化信息平台,以信息平台为基础,推进物联网技术与农机化技术的融合,以信息化提升农机化。进一步提升“江西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等信息载体的社会化服务功能,建立全省农机作业服务调度信息系统,农机加强省市县三级农机化信息资源整合,打造“智慧农机化”信息工程,实现信息共享和服务运用。加快建立农机生产制造、技术推广、维修服务、安全监管、抗灾救灾、跨区作业等信息服务系统,为农机管理部门、农机企业、服务组织和农机使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息服务。

  (七)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鼓励农机生产企业与农机流通企业相结合,建立新型农机营销网络。实施农机流通服务品牌工程,发展连锁经营,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品牌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或超市,确保每县有一个能满足农户需要的农机销售网点。强化农机零配件供应,利用农机维修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资超市等渠道,推行送货上门、服务到田间等销售服务模式。建立农机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依托重点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中心,提高服务能力。

  (八)积极创新农机化工作机制。各地要将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和完善农业机械化扶持措施,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把农业机械化工作摆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来抓,列入当地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加强农机机构和农机队伍建设,充实力量,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认真开展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各地要将农业机械化水平列为现代农业考核指标,纳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考核内容。加强农机化发展科学规划,围绕农机化发展重点,提出农机化发展阶段性目标,强化工作部署,实现整体推进。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开展调查分析,提高服务意识,方便农民和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农机行业管理,建立健全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强化农机化宣传,积极培育典型,加强示范引导,不断提高农民应用新技术新机具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农机便民政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农机从业人员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升驾驭农机化事业发展的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机化发展环境,推动全省农机化健康协调发展,为我省实现现代农业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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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规划 三个 发展 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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