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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报废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4-05-19   来源:江苏农机局   

苏农机安函〔2014〕3号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推动农机产品升级换代,促进农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现就做好2014年的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做好服务。各地要结合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积极宣传我省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提高农机报废更新的积极性,鼓励农民购置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2014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所调整,要及时提醒有农机报废更新意愿的农民先报废后购机,购机前必须办理好报废更新有关手续,购机时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确认表》交给供货单位,由供货单位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进行。

  二、严格程序,提高效率。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农机管〔2012〕2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旧机回收、破坏性处理、注销登记、报废更新补贴标准的确认、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审核等工作;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报废农机回收单位的资质审核、监管,对到期的农机回收企业及时按省局《关于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农机法〔2009〕6号)的要求,重新进行审核认定,并报省局备案、集中公布。

  三、强化监管,严肃纪律。

  农机报废更新与农机购置补贴分步实施,同步兑现,政策性强,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严厉查处伪造报废证明、套取报废补贴资金、出售报废农业机械及零配件等违规行为,重点抓好旧机回收、破坏性处理、报废补贴确认、审核等工作,强化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请各市于11月底前将2014年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总结报送省局安全监管处,联系人:严生浩,联系电话:025-83275267,邮箱:njaqjg@126.com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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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有关 工作 通知 更新 关于 做好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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