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机办发〔2014〕22 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有关农机培训基地(中心):
为提高我区农机行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农机操作人员整体素质,适应农机化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2014年度自治区农机化工作重点,结合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的有关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2014年度自治区农机局农机化培训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4月9日
2014年度自治区农机局农机化培训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全国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农机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农机化工作发展的需要,2014年自治区农机局计划组织培训农机化管理、专业技术、农机操作及企业管理等三类人才1100人次以上。通过培训,发掘一批农机化技术领军人物,带动新疆农机化科研开发、技术推广等向纵深方向发展;培养一批思想坚定、决策科学、作风正派、执行有力、管理有方的农机管理人才,保障国家及自治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全面高效执行;夯实一批务求实际、学风优良、技术过硬、支撑有力、指导有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先进实用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机具的快速普及应用;带动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操作、善经营的农机生产、经营、维修等从业人员,引导更多农机实用人才安全生产、致富增收。
二、培训原则
(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
(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三)常规培训与创新培训结合的原则。
三、培训对象
(一)农机管理人员。主要为区、地、县、乡四级农机部门领导和管理人员。
(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为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场农机安全监理、技术推广、教育培训、信息化宣传和试验鉴定等专业技术骨干。
(三)自治区相关农机科研院所、教学单位、生产企业人员。
(四)部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维修服务人员等。
四、培训内容
农机管理人员培训主要围绕贯彻执行农机化政策法规和履行管理等职责的需要,加强受训人员思想政治水平、“三农”政策理论、农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机管理干部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服务创新意识、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主要针对新形势下农业机械化技术普及应用的需要,重点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的示范推广、技术服务能力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提高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执行政府决定、开展科学研究、组织协调实施项目、培训宣传农民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农机实用人才的培训重点结合农机化新技术新推广使用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加强农机驾驶操作、维护修理、技术指导、经营服务等实用培训,提高其作业服务能力,加快农机化新技术普及应用。
五、培训方式
(一)与院校联合培训。
各类培训班将根据实际,依托我区农业高等院校在师资力量、教学和生活设施方面的教育培训资源优势,分别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新疆农业大学农机化人才培训(培养)基地、自治区相关农机化技术培训中心等开展培训。
(二)“请进来、走出去”培训。
根据培训需要,可邀请区内外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授课,也可组织学员赴疆内外农机化先进县市学习考察,开拓眼界,创新思路。
六、培训计划
序号 | 培训班名称 | 拟培训人数 | 拟培训时间(月) | 拟培训天数 | 拟培训地点 |
| 一、管理人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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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培训 | 80 | 2 | 4 | 新农大 |
2 | 农机质量调查培训 | 40 | 3 | 4 | 新农大 |
3 | 农机化生产信息员培训 | 100 | 3 | 3 | 新农大 |
4 | 农机购置补贴培训工作会议暨补贴软件操作培训(两期) | 200 | 3月4日 | 5 | 新农大 |
5 | 农机化项目及财务管理培训 | 60 | 4 | 5 | 新农大 |
6 | 农机市场监管执法及质量投诉培训 | 120 | 10 | 5 | 新农大 |
7 | 农机管理人员培训(县处级) | 20 | 5月6日 | 12 | 新农大 |
8 | 自治区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培训(两期) | 160 | 2月3日 | 6 | 农职院 |
9 | 农机化信息统计及农机化信息平台操作培训(两期) | 200 | 6月7日 | 5 | 农职院 |
10 | 农机驾驶考试员培训(两期) | 160 | 8 | 6 | 农职院 |
11 | 农机事故处理人员培训(两期) | 160 | 10 | 6 | 农职院 |
12 | 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培训 | 40 | 4月5日 | 4 | 博乐/沙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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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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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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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 | 80 | 4月5日 | 5 | 农职院 |
2 | 农机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两期,包含农机校骨干教师知识更新培训) | 180 | 5月6日 | 12 | 农职院 |
3 | 农机推广站长高研班 | 40 | 7月8日 | 30 | 新农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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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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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实用人才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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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培训(两期) | 120 | 2、6月 | 4 | 新农大 |
2 | 采棉机驾驶操作培训 | 80 | 7月8日 | 10 | 沙湾 |
3 | 农机维修高级技术人员培训 | 50 | 11 | 15 | 石河子大学 |
1 | 合计:25期次1890人次 | 1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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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培训经费来源及支出办法
以上各类培训,原则上参训人员只需自行承担往返培训地点的交通费用,培训期间食宿及培训、考试等其他费用由自治区农机局部门预算内“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承担。农机行业继续教育、采棉机驾驶操作及农机维修人员、企业人员培训等明令有收费标准的由培训机构按规定收取培训费,不足部分由自治区农机局使用财政专项适当进行培训补助。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我局与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任务、要求和培训费用标准等,分阶段支出培训费用。
八、培训管理
(一)严格执行培训计划
年度培训计划由自治区农机局统一提出,根据培训性质的不同分别下达培训基地(中心),并在协商的基础上与培训基地(中心)签订培训协议。
自治区农机局负责培训学员的组织,每期次培训开班前,区局相关部门提出相应具体的培训目标、培训要求等,基地(中心)按要求进行包括食宿、教学、交通、安全等前期筹备工作。
培训期间,基地(中心)按协议要求做好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尽力提供良好培训环境,确保参训学员人身、财产安全。
培训期间食宿、课时、交通等费用应严格按协议执行。如遇特殊情况或临时动议等事项,应由区局具体牵头部门和基地(中心)于培训班开班前或办班中及时共同提出,说明理由,由自治区农机局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培训班结束一周内,区局具体牵头部门和基地(中心)应共同对产生费用进行核算,签字确认并报区局备案。
(二)做好培训档案管理
农机化培训已纳入自治区农机局年度工作重点,培训档案是培训开展情况的客观反映,基地(中心)应做好培训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区局具体牵头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档案整理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每期培训档案一式两份,区局和基地(中心)各保存一份。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培训通知、学员手册、培训讲义、考试考核试卷、学员登记表、照片、信息、总结等。
(三)认真开展总结自查
每期培训具体牵头部门和基地(中心)应互相沟通配合,及时解决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基地(中心)应积极开展自查,总结经验,不断改善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全年培训工作结束后,基地(中心)及时对全年培训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报送自治区农机局。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机培训工作的领导,成立以自治区农机局党组书记贾立新为组长、副局长依米提・肉孜为副组长,区局各处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局科教处,负责协调农机化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职院及自治区财政、人社、农业、科技、质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部门的支持,确保农机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培训督查。每期培训班开班前通过多种途径公布培训时间、地点和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培训期间及时抽查或现场督查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杂志等媒体,广泛对各类农机培训的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效果进行全面宣传,发掘培训典型,提高农机培训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