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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报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2014-04-11   来源:吉林省农机局   

吉农机字[2014]12号

各市(州)农委、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农机局、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为切实做好2014年农机化培训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化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组织对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情况开展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学校组织机构情况。

  (二)拖拉机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学管理人员情况。即具体实际在岗的教师、教练员人数,以及持证情况。

  (三)教学设备情况。即实际用于教学的教练车(有无牌证)、多媒体教学与电教设备,配套软件、教学挂图、示教板、模型、教学零部件实物等。

  (四)教学设施情况:包括教室、教练场地、办公用房、学员宿舍等情况。

  (五)拖拉机驾驶员培训业务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执行农业部教学大纲以及教学行为、培训程序是否规范等。

  (六)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档案管理情况:即其立卷归档是否规范,学员档案内容是否齐全(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考试卷;驾驶员培训记录表)。是否配备了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及档案柜。

  (七)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定(包括:学员学籍档案、教员、教学设备及车辆、财务、安全管理等制定),根据农业部41号令要求看是否完善,是否上墙。在拖拉机驾驶员培训业务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执行农业部教学大纲、以及教学行为、培训程序是否规范等。

  (八)所辖市区培训学校的每年的年审情况以及学校运行与财务资金使用情况。

  二、具体要求

  (一)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及早部署,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对本辖区的调查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为全面掌握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情况,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在调查的基础上要认真组织填写《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拖拉机驾驶培训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的监管,重点落实好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化培训工作的通知》中第五项内容。认真履行好农业部41号令赋予我们对培训机构的监管职能,积极开展检查指导工作,全面掌握了解所辖区培训学校的运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并形成前半年和年终的《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情况报告》,分别于6月20日前和11月20日前上报省局。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各地要认真总结贯彻农业部41号令以来,在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

  (二)总结在贯彻农业部41号令的十年中所发现的问题并加以完善。

  (三)为了今后更好地搞好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提出你市(县)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以及解决当前存在问题的有效对策与办法。

  联系人:曹纯华 电话:0431-88906325

  附件:

  1、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情况统计表

  2、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情况汇总表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4年4月10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133401-1.html

标签:农机 报告 通知 管理 培训 驾驶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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