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新疆农机局就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工作下发通知,标志着该项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要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定要坚持“两个自主、一个原则”,即: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由补贴生产企业自主设定,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坚持“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各级管理部门不再规定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质条件,进一步发挥企业在确定经销商方面的自主权,但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不允许再参与经营补贴产品。
通知强调,按照“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负责督促补贴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经销商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依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及自治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新农机办发〔2012〕3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加强监管,严惩补贴产品违法违规经销行为。
补贴生产企业确定经销商后,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抄送至自治区农机局,自治区农机局将生产企业及其推荐的经销商信息统一汇总,通过新疆农机网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