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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2011-03-11   来源:农机化管理司安全监理处   

农办机[20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农机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全国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等精神,总结交流安全监理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定于4月下旬召开全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座谈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 总结“十一五”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2. 研究部署“十二五”农机安全发展思路和措施。

  3. 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和成效。主要包括实施免费管理、实地安全检验、农机安全保险、农机牌证管理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参加人员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农机局主管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处长(1人)和农机安全监理站(所)长(1人)。

  2.免费管理、实地安全检验、牌证管理、农机保险等工作开展较好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或农机安全监理站(所)负责人。

  三、时间与地点

  时间:4月20日报到,21~22日开会;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四、会议材料报送

  请有关单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本)以及附件于3月20日前报我司安全监理处。每份材料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

  (一)综合材料

  “十一五”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总结及“十二五”农机安全发展思路和措施的有关材料。

  (二)典型材料

  1.免费管理工作情况,宁夏、甘肃、大连提供。

  2.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工作情况,江苏、浙江提供。

  3.农机保险工作情况,北京、江苏、上海、湖北、陕西提供。

  4.农机牌证管理工作情况,湖南、新疆提供。

  5.设施农业装备专项治理情况,北京、辽宁提供。

  6.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浙江省提供。

  7.其他各地认为可提供的典型总结材料。

  联系人:张汉夫    李欢欢   电 话:(010)59192867   传 真:(010)59192880(注安监处收)

  E-mail: njhsajc@agri.gov.cn

  附件:

  1. 拖拉机“三率”情况及农机事故调查表 点击下载

  2. 会议报名回执 点击下载

  农业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4-60658-1.html

标签:农机 工作 座谈会 通知 监理 安全 召开 全国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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