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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鼓舞 严峻的考验 显著的成效
2009-06-24   来源:中国农机化导报   

  从2008年的40亿元到2009年的130亿元,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的扩大前所未有,广大农民为之欢欣鼓舞,农机化发展迎来历史最好机遇。是机遇,更是挑战!如何确保补贴程序规范运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受惠于民,农机系统面临着巨大责任和严峻考验。所幸的是,补贴实施6年来的成效充分证明:农机购置补贴让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农机系统化压力为动力,经受住了考验,交出了漂亮答卷。补贴政策惠及当下,更泽被深远。

  补贴实施6年 效果一目了然

  实施近6年来,农机购置补贴在优化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发展水平、拉动农机工业发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作用显着,兼顾工农,一举多效。

  一是提高了农业装备水平,促进了农机装备结构改善。2004-2008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安排农机补贴资金121.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69.7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约225万台套,全国农机装备水平明显提高。2008年全国农机装备总量达到8.22亿千瓦,比2003年增长36.1%。特别是农业生产急需的大中型、高性能农业机械大幅增加,农机结构得到改善。2008年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299.5万台,比2003年增长208%;插秧机达到19.96万台,比2003年增长2.35倍;玉米收获机达到4.71万台,比2003年增加10.5倍。

  二是提升了农机作业水平,加快了农业科技进步。2004年以来,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年均提高2.5个百分点,而2003年前的4年间基本没有提高。2008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5.8%,小麦基本实现了全程机械化。由于农机农艺的集成配套,精量播种、化肥深施、水稻高产栽培、旱作农业、保护性耕作等一些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措施得以大面积推广,促进了农业科技进步。

  三是培育了市场主体,推进了农机服务产业化。全国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总数达到3760万个,较2003年增长22%。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四是促进农机工业发展,农机市场产销两旺。农机产品集中度增加,升级换代步伐加快。2008年全国规模以上农机企业工业总产值达1995亿元,同比增长31.5%。

  作为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补贴政策实施6年来,范围和力度逐年增加,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了农机化发展水平,大力促进了农机工业和农机服务业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中央今年大幅度增加补贴资金,这既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对于金融危机下拉动农村内需更有其积极的内在驱动力。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认可。去年12月10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表示: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对于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拉动农机工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都有重要作用,是一项一举多得、深受农民和企业欢迎的好政策。在2008年12月27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也对近年来我国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成就和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成效给予高度肯定。

  制度科学可行 环节缺一不可

  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实行五项制度,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近年来,一些人士站在各自不同的角度和立场,认为补贴操作制度应该重新设计。但是,从实践来看,这五项制度是目前最科学、最合理、最可行的制度。

  农业部建立和完善了补贴机具部省两级选型制度,将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投诉情况作为机具选型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对于进入补贴目录机具,规定必须是经过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进行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鉴定合格的产品。各省对申请进入补贴目录的非通用类产品进行重点筛选,提高准入门槛。

  补贴资金实行省级财政集中支付制是指中央补贴资金只下达省级财政部门,不再向下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审定农机化主管部门定期出具的补贴资金结算确认清单后,直接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相关企业或供货方。农民实行差价购机,凭与县农机局签订的补贴协议,向相关企业或供货方缴纳扣除补贴额后的差价款,就可提货。

  实践证明,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农民实行差价购机的方式,与让农民先全价购买机具再给补贴的方式相比,有四方面好处:一是可减少农民的支出成本。农机价格较高,补贴的主要机具多数在五千元以上,有的达到几十万元,而2008年农民的人均收入只有4761元。据调查,大多数农民购机如没有补贴都要借钱。实行差价购机可降低农民购机筹款难度,使农民直接受益,方便农民。二是便于资金监管。实行省级财政集中结算,补贴资金只下达到省级财政,不再向市县下拨,减少资金运作环节,降低补贴资金被挤占、挪用的可能性,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三是防止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农民全价购买机具,后凭发票报销的做法,实践证明问题较多,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假发票虚假购机,合谋套取补贴资金。四是减少监督成本。从操作上讲,我国农村幅员辽阔,有的县东西跨度就有200多公里,如果实行农民先全价购机,凭发票报账,事后再对农民补贴购置的每台机具逐台核定,工作量太大,监督成本太高,难以实施。

  目前执行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方法,是系统总结前几年补贴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归纳提炼出来的,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按照这套操作方法,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有7项主要工作,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有10项主要工作,企业还要统计汇总补贴销售情况,这些工作需要依次完成,一步也不能减少,而且要做好各环节的衔接,目的是防止虚报冒领补贴,套取补贴资金。

  补贴操作每项工作都有它的作用,在区域内公布补贴政策和目录,是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受理并指导农民填写申请,是保障农民平等的申请权利;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受益者,是保障公平公正;对初选受益者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是保障公开;与享受补贴的购机者签订购机补贴协议,是作为兑现补贴的依据;对农民购机情况进行核实汇总,是结算和供货依据;对已购买的机具进行编号喷漆,建立档案,是加强机具监管的需要。

  问题在所难免 采取措施破解

  任何一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都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也是如此。针对当前农机具补贴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第一,实行普惠制的问题。近年来,农机补贴应实行普惠制的声音屡屡传出,但实际情况却是,尽管今年中央补贴资金达到130亿,依然满足不了农户的需求,补贴资金缺口仍然比较大。在补贴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不宜实行普惠制,必须走“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率”的中国特色农机化道路,扶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服务组织发展,实行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同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为一项产业性促进政策,体现的是扶优扶强,不可能对所有农机产品进行补贴。

  第二,确定经销商的问题。补贴产品经销商数量不宜过多,也不宜过少。数量过多,监管难度加大,数量太少,易形成垄断,农民购机不便。2009年农业部明确,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申报,报经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为加强管理,各省区市可以制定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办法,明确责任,规范行为,强化监管。对于不具备条件的,不执行有关规定的,如乱涨价、搭车销售、套取资金、售后服务不到位等违规行为的经销商,要坚决取消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

  第三,补贴资金结算的问题。农业部和财政部要求各级农机、财政部门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减轻补贴机具生产企业资金占用压力。今年以来,各地补贴资金结算进度比往年大大加快。截至5月31日,全国有30个省区市的农机化主管部门已开始资金结算申请的审核工作,各地共收到企业结算申请28.3亿元,已完成结算审核20.9亿元,占企业申请结算资金的74%,结算资金将由财政部门划拨企业。

  第四,补贴产品涨价的问题。目前,少数地方个别企业出现补贴产品涨价的情况,农业部坚决予以打击。对补贴产品中选的企业,农业部要求企业作出承诺不得涨价,企业应本着适当盈利、让利于民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最高承诺价。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时,不得高于去年的最高销售价,并且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农业部将立即中止该产品的目录资格。

  第五,补贴产品售后服务问题。随着产品进入补贴目录数量的增多,农机生产厂家在售后服务、机具维修等方面的工作亟待加强。虽然在补贴产品选型时,要求企业对售后服务等作出书面承诺,但在作业季节中,效果却难以让机手满意。为了加强社会各界对补贴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监督,农业部向社会公布了补贴机具质量举报投诉电话。各省(区、市)也都设立了售后服务监督热线,随时接受电话投诉和反映情况,确保农民购机后的售后服务能够及时到位。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系统性强,程序环环相扣,是一项宏大的“民心工程”。我们相信,随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操作的规范性日益加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补贴政策落实一定会更加到位,补贴资金一定会全部受惠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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