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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拖拉机行业发展和产品质量现状
2009-10-29   来源:中国农机设备总网   

  拖拉机行业作为农业机械制造行业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产品用途、适用范围、产业链的构成,社会的属性影响在国民经济中,尤其是对我国以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国民构成中具有特定的产业结构特征。拖拉机作为广大农村和使用者的重要生产资料,其行业和产品的发展历程与我国的经济改革、产业政策息息相关。拖拉机产品质量状况一方面综合反映了产品生产单位的实物生产控制能力,更突出反映了企业管理水平、产品结构调整、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水平。目前我国拖拉机行业发展和质量状况总结如下。

  一、拖拉机行业概况

  中国拖拉机工业的建立以1955年中国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在洛阳开工为标志,至今已走过50多年的风雨历程。2007年,全行业工业总产值260.55亿元,从业员工达12.6万人,年生产能力300多万台,已基本形成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具备相当规模的完整的制造体系;在产品结构、质量和可靠性等方面基本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产品社会保有量达1834余万台,其中大中拖保有量184万台。而且,我国拖拉机大多为自主研发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拖拉机占主导地位。

  (一)企业数量

  1994年国家取消拖拉机生产许可证(≤14.7kW),伴随约束企业生产条件的规定取消,国内生产小型拖拉机的企业数量逐年递增。1997年中国农机工业协会拖拉机分会统计的国内拖拉机生产企业共计97家,其中大中拖生产企业12家,其余为小型拖拉机生产企业,1997年之后,企业数量急速增长,2003年中国农机工业协会拖拉机分会通过市场调查,企业数量不完全统计已达165家,其中大中拖生产企业20余家;2007年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数量达到180家以上,其中大中拖生产企业在50家左右。

  (二)区域分布

  1994年生产许可证取消后,在一些知名拖拉机企业周边派生出众多小型拖拉机生产企业,另外,原有国有企业破产后,衍生出几家中小民营企业,形成了我国拖拉机行业生产地域相对集中,产量相对分散的局面。从总体上看,拖拉机企业遍布我国24个省、市、自治区,主要生产集中地在山东60多家、河南30多家和江苏26家等几个省,这三个省企业数量之和占总量的70%以上。

  (三)企业类型

  拖拉机行业企业改制进一步深化。据中国农机工业协会拖拉机分会统计,我国189个拖拉机制造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39个,占总数的20.63%,民营企业144个,占总数的76.19%,三资企业6个,占总数的3.17%,改制后的民营企业无论在总产值上还是在增幅上都已超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从企业生产规模来看,大中型拖拉机企业主要有一拖、福田雷沃、盐城、宁波、上海纽荷兰、天拖迪尔、东风农机、清江拖厂和山东拖厂;小四轮企业主要有:时风、一拖、福田雷沃、山潍拖和阜阳拖厂;手扶拖拉机企业主要有山东常林、河南千里、东风农机、浙江四方、安徽长江、柳州五菱桂花等。

  2008年上半年的拖拉机市场,大中拖仍保持高位运行,但市场需求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我国大中拖需求继续向两极发展,100马力以上及70马力以下成为需求热点,市场增幅较大;从市场集中度来看,2008年上半年,前10名企业销售量占全国市场总量的比重由去年的94.02%下降到今年的90.11%,而前3名企业(中国一拖、福田雷沃、东风农机)市场集中度则由去年的48.46%上升到今年的54.13%。说明我国大中拖行业正在进行新一轮的整合,市场份额逐步向前3到5家到倾斜和集中,同时,由于还不断有新的资本进入该领域,生产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二、三流企业之间的竞争的裂度不断增加,同质化竞争加剧,又使大中拖市场竞争趋于复杂。

  小四轮拖拉机市场出现震荡下滑,年度进入盘整期。2008年上半年,小四轮国内销售量同比下降约12%。除山东时风集团几乎所有企业销售量均有所下降。这说明我国农机市场上大中拖正在逐步取代小四轮以适应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小四轮的主要市场正在向三北地区,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地区及山区、丘陵地区转移。作为大中拖的重要补充,小四轮市场经过近几年的重新洗牌,盘整期仍将继续,但随着市场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时风、一拖、福田雷沃领跑小四轮行业的局面尚无人撼动。

  手扶拖拉机市场运行平衡、呈现稳步小幅上扬,市场集中度加速提升,产品功率有加速向两端延伸的趋势。

  (七)拖拉机进出口情况

  “十五”期间我国拖拉机及零部件出口占农机出口额10%。出口产品已中小功率拖拉机为主(含手扶拖拉机),拖拉机贸易顺差达9.82亿美元。

  二、拖拉机行业技术水平及科技发展情况

  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拖拉机行业先后从美国、意大利、西德等国家引进四项大中型拖拉机专有技术并进行技术转让。尽管技术转让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但在一定程度上使中国的拖拉机设计与工艺技术与世界水平有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比较。近十年来,拖拉机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逐步得以提高。近年来拖拉机行业技术水平和科技发展情况呈现以下特点:

  (一)中型以下拖拉机功率覆盖率密集

  根据我国拖拉机行业目前普遍采用的拖拉机大中小型划分方法,18.38kW(25马力)及以下拖拉机为小型拖拉机,18.38kW~88.25kW(25~120马力)为中型拖拉机,88.25kW及以上称为大型拖拉机。参照国内各拖拉机企业目前生产机型的功率分布,小型拖拉机一般以3.68kW为一个功率等级划分一个产品型号。中型拖拉机大多以7.35kW为一个功率段划分一个产品型号。大型拖拉机功率跨度较大。在国内小型与中型拖拉机的拖拉机型范围内,机型种类密集,各种机型功率跨度较小。

  (二)自我开发能力以传统设计为主,创新相对乏力

  目前,国内大多数中小企业生产的皮带传动的小四轮拖拉机机型以上世纪70年代的设计机型为主,以设计简单、维修方便、价格低廉、作业功能较为齐全、零部件配套体系完善的特点,在未来一段时间仍将是我国广大农村适用的拖拉机。手扶拖拉机(东风型、桂花型、80年代中期设计的TY型等)经过近30年的生产实践,证明其设计风格和设计理念符合我国目前农村生产力水平不高的实际国情。目前国内市场上较为畅销的中型拖拉机以80年代后期设计的机型为主。设计技术保持在拖拉机原有设计基础上,部分采用了国外先进技术,形成了以大中型企业具有各自设计特点的拖拉机型谱。其代表机型为:一拖集团拖拉机机型系列、上海纽荷兰公司机型系列、天津迪尔公司机型系列、江苏盐城拖拉机厂机型系列、山东拖拉机厂机型系列、福田雷沃公司系列等。对于大型拖拉机而言,鉴于设计及工艺方面原因,国内自行开发较少,市场产品大多以进口为主。主要分布在国内粮食主产区(黑龙江、新疆等地)。

  (三)技术进步的特征

  拖拉机行业的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过程,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相关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市场需求的多样性、国外拖拉机技术水平的发展、国家政策的导向对拖拉机行业总体发展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拖拉机行业技术进步主要表现在:

  1、计算机应用的普及。二维、三维设计及计算机辅助设计已作为拖拉机行业产品开发的主要设计手段。各类计算机应用软件的购置以及厂所、厂校合作的设计开发对提高拖拉机及零部件的设计质量,加快新产品研制进度,缩短设计周期起到了明显的效果。目前的设计全过程周期较以前缩短约三分之一。

  2、新产品的贡献率。新产品的贡献率表示企业新开发的产品所创产值在整个销售产值或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近几年来,对于大中型拖拉机企业及部分生产拖拉机的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新投产的中型拖拉机的产量及产值比重占整个企业销售产值约20~50%。说明大中型拖拉机对企业的发展及未来发展空间影响逐步加大。中国一拖、江苏盐城拖拉机厂、福田雷沃、山东时风等企业新产品投入回报率较高。

  3、专利数量及科研成果。自1984年我国《专利法》正式通过并实施以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发明创新,已得到社会普遍的认同。某一个行业或领域专利的数量从一个侧面反映该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以及知识产权重视程度。根据国家专利局专利检索的要求,拖拉机专用领域并未纳入专项检索项目。实际拖拉机行业取得的专利数量仅能通过各企业征询,其专利数量大于年鉴统计的数量。1985年至2005年拖拉机生产企业获得专利共计506项。

  1999年国家科技体制改革以来,部级科技进步奖转化为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获奖的项目代表着专项技术以及基础科学研究的前沿课题。1999年至2006年拖拉机方面获奖的课题项目共计7项。

  (四)与国外技术水平的差距

  拖拉机的制造及设计是材料、工艺、电子、橡胶及先进设计技术等的综合体。依据目前我国主要拖拉机制造企业生产的机型,比照目前国际上拖拉机生产制造技术,分析差距,有利于今后拖拉机行业的发展及设计制造水平目标的提高。下表为我国整机及主要部件总成与国外相应技术的对比情况。

  三、在中国的跨国拖拉机公司

  目前,进入中国并成立合资企业的跨国拖拉机公司有:约翰?迪尔公司、凯斯纽荷兰公司、马恒达公司、赛迈道依茨公司及白俄罗斯的明斯克拖拉机制造集团等。

  约翰?迪尔公司创建于1837 年,产品及服务遍及全球160个国家与地区,总资产262.58亿美元,雇员43221人,年销售额超过160亿美元,是全球最大的农机企业。公司的业务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农业设备、商用和民用设备、建筑和林业设备以及信贷。该公司各类机械的销售额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是:农业机械占47.3%,商用与市政机械占20.8%,建筑与林业机械占17.6%,信贷收入占8.7%,其它收入占5.6%。

  80年代初该公司就向中国出口了600多台拖拉机、零部件以及其它农业机械。1983年向天津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沈阳拖拉机厂、长春拖拉机厂进行了先进的拖拉机生产技术的转让。2000年与天津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约翰?迪尔天拖有限公司,迪尔天拖主要生产60-120马力的轮式拖拉机。2005年 约翰迪尔(天津)有限公司成立,由约翰?迪尔公司控股。新公司不但生产拖拉机整机还制造与全球约翰迪尔系列拖拉机相配套的变速箱动力传输系统,产品供应迪尔公司旗下的中国、美国、德国和巴西工厂。

  2007年又收购宁波奔野拖拉机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新成立的约翰迪尔(宁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主要生产20-50马力的拖拉机,在中国形成了20到120马力的拖拉机产品系列。

  凯斯纽荷兰公司(CNH)是全球最大的农业机械制造公司之一。CNH公司的总部设在美国,产品通过分布在160多个国家的12000个经销商销往世界各地,公司的年销售额超过120亿美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新技术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配套用发动机、联合收割机、农机具以及相关的各配件),销售合资公司自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等。

  该公司致力于在中国长期发展,已经在中国投资建立了哈尔滨纽荷兰拖拉机有限公司、上海纽荷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凯斯纽荷兰机械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凯斯工程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等。

  哈尔滨纽荷兰拖拉机有限公司是凯斯纽荷兰公司在中国投资建立的全资子公司,创立于1999年,主要负责100-200马力纽荷兰四轮驱动拖拉机的组装、销售、备件供应与服务,公司正式运营以来,已经先后推出3个系列、不同技术档次和功率级别的8种大功率四轮驱动拖拉机。

  上海纽荷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由凯斯纽荷兰公司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的上海拖拉机内燃机公司于2001年合资组建。凯斯纽荷兰公司持有60%股份,上海拖拉机内燃机公司持有40%股份,双方投资总额为758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3500万美元。当时是国内中外合资规模最大的农机项目。

  马恒达公司是印度十大工业企业之一,排名全球拖拉机生产商前5位。马恒达(中国)拖拉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由印度马恒达集团公司与江铃汽车集团共同注册投资组建的合资公司,由马恒达和江铃分别入股80%和20%。马恒达公司下设汽车部、农机部、汽车零部件部、房地产部、IT部、贸易及金融服务部。集团员工1.2万余名,年销售额超过20亿美元,在25-50马力拖拉机市场中占全球第一。年生产能力超过125000台,拖拉机出口20多个国家,其中美国是最大的出口市场,每年出口拖拉机超过9千台。马恒达(中国)拖拉机有限公司将江西丰收15-33马力拖拉机与印度马恒达25-80马力拖拉机形成15-80马力完整的产品系列。

  2008年8月,马恒达又与悦达盐城拖拉机有限公司在盐城签署了合资合作协议,这标志着两家企业的合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协议具体内容双方尚未公布。

  该公司的目标是在2010年之前跻身我国拖拉机行业前三强。

  2007年5月,意大利赛迈道依茨在大连经济开发区成立了赛迈道依茨农机(大连)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了在全球范围内优化生产布局,已经在意大利、德国、波兰、克罗地亚和印度建立了生产基地,这是该公司全球范围内的第六家农机企业。

  赛迈道依茨公司成立于1927年,到2006年农机产品年营业额超过10亿欧元,公司拥有赛迈(SAME)、兰博基尼(LANBORGINI)、道依茨(DEUTZ)和胡里曼(HULIMANN)等四个农机品牌。该公司的拖拉机产品功率覆20到270马力,尤其在园艺拖拉机和履带拖拉机领域优势明显。

  新成立的赛迈道依茨农机(大连)有限公司计划投资4500万欧元,主要生产和销售德国DEUTZ-FAHR品牌的80马力大型轮式拖拉机。

  2006年5月,新疆伊犁永成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与白俄罗斯明斯克拖拉机制造集团在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工业园区投资组建了明斯克拖拉机组装生产厂,双方共同投资8000万元,新疆伊犁永成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明斯克拖拉机集团持股49%。

  伊犁永成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国农机流通百强企业中名列第14位;白俄罗斯明斯克拖拉机制造集团是世界八大拖拉机生产厂之一,产品远销100多个国家。新建的合资企业计划至2009年大马力拖拉机产量达到10000台,产值达到15亿元,零配件国产化率达到60%。

  上述外资拖拉机企业在中国的战略是服务于其母公司的全球战略的,而且还受制于国外产品和管理本土化过程中的诸多障碍,目前,他们各家所占全国市场份额并不高,也未对国内知名企业如中国一拖、福田雷沃形成严重的冲击。

  外资企业中产销量能够进入全国前十名的企业有:约翰迪尔(天津)有限公司、约翰迪尔(宁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上海纽荷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和悦达盐城拖拉机有限公司。

  从上表可以看出,现阶段我国的拖拉机市场中外资企业所占份额还不足以撼动中国一拖、福田雷沃等国内巨头的地位,但跨国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管理和雄厚的资金,其潜力是巨大的。

  同时,这些跨国公司也使我国企业有了近距离接触国外先进产品和技术的机会,对于提高我国拖拉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和带动全行业的技术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四、拖拉机产品质量水平及主要质量问题

  产品的实物质量是设计、工艺、管理的综合反映。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在国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调节下的计划经济过渡时期,为治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产品质量低下的现象,原国家经委率先在低压电器行业实施了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随后在拖拉机(≤14.7kW)、内燃机、轴承、梁式起重机、农机具等多个行业实施了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对于拖拉机行业而言,自1984年正式实施许可证工作以来,开展了行业自查、行业统检、国部优评选、TQC等多项质量攻关和质量管理工作,对于整顿市场秩序、定点生产、打击伪劣产品、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上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行业产品整机合格率多年来保持在80%及以上。在此时期行业工作主要特点是行业统图、统一管理、相互监督。生产许可证范围内产品功率及适用性较为合理,尤其是单缸柴油机最大功率保持在11.0kW以下,产品的主要安全指标及性能(安全防护、噪声、制动、故障数量等)基本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要求。自1994年国家对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进行调整后,拖拉机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消,直接导致了行业内部的相互关系链断裂,外加国家客观调控措施的削弱,拖拉机行业已出现无序竞争,尤其是小拖产品畸形发展,目前表现的主要特点为:

  一是企业数量剧增。1997年行业统计的拖拉机生产企业共计97家,其中小拖生产企业84家。截止目前已超过180家。

  二是生产条件各异。大中拖企业多为原国有企业及近几年农用运输车产品生产批量较大企业涉足拖拉机生产。这些企业的生产条件较为规范。装配线、出厂检验设备、机加设备较为齐全。对于新生小拖企业而言(占全行业企业数量约80%),厂房简陋,地摊式生产方式,喷漆设备及烤漆设备难于满足覆盖件喷涂要求,出厂检验设备几乎为零。

  三是生产方式。小拖及部分中型拖拉机企业生产方式以组装为主。截止目前,小拖零部件生产厂家呈现区域集中,配餐式供货链已形成。小四轮零部件集中地为河南、山东、河北,手扶零部件集中地山东、江苏、河北。

  四是小轮拖功率。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产量占全国拖拉机年产量约50%,配套功率最大达到22.1kW,发动机缸径135mm。功率持续增大引发的相关技术问题日趋突出,振动、噪声、排放性能指标与标准限值指标差距明显。

  (一)小型轮式拖拉机

  上世纪90年代末期至今以来,小型轮式拖拉机“涌泉式”发展模式带来的质量问题日趋突出。1997年至今历次国家质量监督抽查活动中,小拖产品产品平均合格率低于50%,最低时为16.7%,质量状况堪忧。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为:

  1、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志、排气管防烫保护、飞轮罩保护或警示标志、安全配置等在2000年前后问题反映突出,原因是监督力度不够和企业未充分引起重视。近两年由于标准宣传力度的加强及质检抽查工作的促进,安全防护问题有一定程度上的改善。

  2、噪声:驾驶员操作位置处噪声和动态环境噪声超标,一直是困扰拖拉机行业的普遍问题。统计表明,两项噪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与标准限值比较,噪声超标约占50%。噪声控制是一项复杂的技术课题,需生产企业列出专项课题攻关,包括排气噪声、燃烧噪声、机械噪声源的准确定位及技术改进。上海纽荷兰公司、中国一拖控噪工作较扎实。

  3、液压悬挂装置:由于皮带传动轮式拉机配置动力功率逐年递增,而液压悬挂杆件及液压供给系统(液压油缸、柱塞泵或齿轮泵)的强度和质量停留在原始设计水平,杆件断裂、扭曲、油缸卡滞或开裂事故发生较多。

  4、配套动力:排气烟度超标及油量限制不完善是单缸柴油机普遍存在的质量问题。单缸柴油机限于自身设计上的先天不足、配缸间隙较大、油量限制外部设置、零部件加工误差波动、消声器设计等诸多因素是造成上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

  5、故障:小拖质量检查中,在较短的试验周期内发生的各类轻微故障及严重故障是较为突出的质量问题。究其原因是拖拉机零部件加工质量低下、装配不良、材料不符设计要求等原因所致。

  多年的检测实践表明,国家监督抽查中反映的拖拉机质量问题只是诸多质量问题的一个方面。流通该领域的产品质量问题也十分突出。

  (二)手扶拖拉机

  手扶拖拉机方面,底盘与发动机各自生产经销,长期以来是国家监控其产品质量、明确各自社会质量责任面临解决的问题。1997年行业集中进行了相关讨论,研究解决的对策,但由于市场需求及企业自主生产方式所限,多年来国家未实行产品质量抽查,质量状况难于确定(但调查表明,手扶拖拉机产品质量与皮带传动小四轮拖拉机相比大体处于同一质量水平)。

  (三)大中型拖拉机

  大中型拖拉机产品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国家拖拉机制造业的产品设计、工艺制造等方面的技术水平。我国大中型轮式拖拉机2002年到2007年五年间,无论是产量还是企业数量都翻了四到五倍。新产品的迅速出现,从开发设计到定型投产的时间之短是前所没有的。可以说基本上都没有进行过正规的可靠性试验和耐久性考核。至于拖拉机底盘与发动机的配套,拖拉机与拖带农机具的配套等都没有进行过深入细致的试验研究工作,所以,动力性能的发挥和燃油消耗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另外,不要说不同的企业,就是同一个企业所生产的不同功率段的拖拉机,其通用化,系列化和标准化都谈不上。所以,在产量猛增的同时,出现了较多质量问题。大中拖产品质量自2000年后未开展国家监督抽查,未进行相同性质的行业统计。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大中拖行业质量合格率约在70%。首先是可靠性,第一次故障发生的时间有所提前,安全事故也有所增加。据统计,仅2007年上半年,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就763起,其中拖拉机就占27%。其次是噪声,排放及驾驶室或安全框防护装置难以达标,功率越大的拖拉机这方面的问题就越突出。这些问题对国内市场目前的影响还不是特别大,但对于产品的出口就至关重要了,参照OECD(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盟认证及北美等地认证标准的要求,在对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我们都难以达到。第三急于上马,对与外协外购件的质量没有经过严格的考察和进厂检验,出现的质量问题比较多,有的电器插接件开裂,电线烧坏引起火灾;在液压系统缸,泵,阀等主要零部件的配套选择上不认真,导至液压系统性能下降,还有的出现液压油管剥落,已经发现电器元件和液压元件的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第四是外观质量、喷漆的质量水平与国外有很大的差距,在外观造型、设计风格等方面雷同。关于 “三漏”这个老问题一直没有彻底解决。还有一些如震动、舒适性等问题还不能满足用户的要求。

  总之,在大中型轮式拖拉机市场迅速升温,很多企业急于上马的形势下,必须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而且要从源头做起,在新产品的开发中就要进行可靠性设计,投产前一定要进行严格的可靠性考核。配套零部件都要经过强度和寿命试验的考核。要进行拖拉机行走机构与土相互关系、拖拉机在不同土比阻条件下的适应性的研究。还要加强主要零部件的基础研究工作。

  大中型拖拉机的国内市场容量是与农村土地所有制,农业生产的经营方式以及农作物的选择和科学种田等有关。目前国内市场大中型轮式拖拉机的需求量已经趋于平稳,继续发展的关键在于打开国际市场,而产品质量是打开国际市场的核心要素,要迅速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形成自己的质量竞争力。中国拖拉机产品的成本优势,随着不断上升的原材料价格,能源价格和劳动力价格,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等因素的影响逐步淡化。按照经济发展的趋势,我们必须尽快地进入一个新的竞争领域――质量竞争。我们必须在质量控制,开发设计,过程控制,质量策划,人员参与,供方保证,用户评价,社会影响等诸方面努力工作,在大中拖迅猛发展的过程中确保产品质量。

  我国拖拉机标准体系是由等同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及国际先进标准并结合拖拉机行业实际制定的行业标准所构成。标准构成主要以产品标准为主要内容,基本可以满足国内生产、质量检验、贸易活动和国际贸易交往要求。目前,我国涉及拖拉机行业的标准共计194个,其中国家标准96个,行业标准98个。国家标准中涉及国家强制标准3个,主要涉及安全要求及环保指标的控制。近期,我国拖拉机标准在废气排放、灯光等方面逐步采用了与ISO及欧盟颁布的有关拖拉机国际标准或指令的相关内容,促进了我国国际标准的转化率。

  (四)工艺装备及检测器具

  工艺装备(加工、装配、工位器具、喷涂、辅助设施等)是保证产品设计目标、加工精度、产品产出能力的机械装备。工艺装备的配置率、自身性能优劣、生产效率与主机年设计产出能力,主机所需的设计精度有关。工艺装备行业的统计数字从一个方面反映出行业机械制造的状况和水平。

  从行业调查及相关企业基本装备设施情况,目前行业工艺装备呈以下主要特点:

  1、小拖制造业工艺装备投入呈下降趋势。小拖产品的结构特点,零部件供应以及社会化为主的产业链决定了小拖制造业以装配为主的生产方式。对于小拖生产企业而言,主要生产企业(上世纪80年代后期)设备及工装利用率偏低,开工不足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长期的设备闲置,难于创造新的生产价值是原有小拖主要生产企业亏损的原因之一。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统计的小拖生产企业85家中,将近30余个企业已破产,剩余的小拖企业如果单纯依赖小拖品种作为主打产品,工艺装备的使用基本停滞。

  目前小拖产品零部件主要以民营企业及个体企业为供应商。零部件的个体经营、单一生产、设备专一、投入小为特点。小拖行业低成本销售的经营方式,依赖于零部件加工经营多样化,风险均滩,抗市场波动影响为特点,测面反映出我国小拖行业具有鲜明的市场经济模式 ,国外企业若进入我国小拖行业竞争,具有相当难度。

  2、大中拖工艺装备投入加强,以封闭式经营为主。上纪80年代初期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拖拉机制造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有国家重点扶持或定点生产的企业借助先前国家投入资金建立起的基础,在大中拖生产领域多年保持稳定的生产产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许可证制度未波及大拖制造业,企业生产理念、管理方式总体仍沿用原有管理模式。上世纪90年初中期,随着小拖年产量的剧增及生产企业数量的增多,其灵活的经营方式,自由的组装生产对大拖企业了巨大的市场冲击。大中拖制造业设备整体优势逐年衰退,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先前具有相对优势的大中拖企业70%左右相继破产或改制。大中拖制造业资产存量行业统计较大部分停留在先前上报的数字。近几年来,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出台,大中拖田间应用范围和田间作业投入总机台数逐年扩大使大拖单台收益增加,较多企业已将大中拖的生产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相继投入资金有于设备增添和改造,使大中制造业工艺装备资金投入量近三年来有较大递增。例如中国一拖、福田、时风、盐城、鲁中等企业加强了关键工艺设备的投入。大中拖企业注重关键工艺装备投入的原因,主要是采取关键制造技术的自我控制,严格审批外协外购厂点的布局,减少关键零部件的外协加工,其目的是采取相对封闭的加工管理方法减少竞争对手,符合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大中拖主要生产企业关键工艺装备投入的重点为:油漆涂装、大型冲床(用于驾驶室等履盖件),装配生产线、加工中心(新品及箱体)数控机床为主体的柔性加工系统。

  在线检测设备及出厂检验设备是保证拖拉机加工过程及整机出厂产品质量的重要设备。自上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开展拖拉机生产许可证工作,原有的国有和集体企业按照生产许可证所需的必备检测器具要求,在行业中形成了注重企业自检能力建设的共识。企业的在线检测设备逐步形成了长度类、精密测量类、电工仪表类、热处理类、专用检具(齿轮等)类,理化分析等检测体系,整机出厂检验项目,主要以原有质量分等标准涉及的检测项目,包括:制动、悬挂、发动机、出厂磨合、外观检测等。近几年来,大中型拖拉机生产企业增添了PTO、磨合台、液压输出、驱动桥、离合器等综合性试验台,例如,盐城拖拉机厂、时风集团、北汽福田、一拖集团、宁波中策拖拉机厂相继投入较大资金提升检验能力。对于中小型拖拉机制造业,尤其是近5年新生的企业,缺乏相应的检测设备,尤其是进货检验设备和相应的质检手段是制约中小拖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不完全统计,大中型拖拉机企业出厂检验项目履盖率平均为60%,小型拖拉机企业履盖率平均30%以下。

  (五)质量管理

  企业管理(经营、质量、财务、营销、生产等)是贯穿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活动。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的范围及对象围绕着企业产品质量各个工作环节。上世纪80年代中期,原机械工业部率先在内燃机行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对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增强全员质量参与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随后机械行业系统开展的“QC小组活动”、“工艺突破口”攻关、贯彻国际标准验收活动等一系列质量活动对企业的内部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90年代初期ISO9000族标准的认证活动的开展,借鉴国际上通行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使我国在质量管理工作方面与国际接轨。上世纪末期,大中型拖拉机企业约80%、小型拖拉机企业30%通过了ISO9000质量认证。近几年来,ERP、MRPⅡ等专项管理模式在大中型企业的开展,对物流管理、库存管理、成本管理等基础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回顾20余年来不同形式的企业质量活动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应注重的要点为:

  1、质量管理活动应切实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的质量管理模式均有着特定的范围和对象。借鉴和采用管理模式的同时,应结合企业的实际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文件及配套使用的程序文件和质量记录。目前ISO9000认证企业数量的增多,实际的认证效果与认证的目的差距较大,流于形式的现象较为普遍,应引起社会的关注。

  2、中小型拖拉机企业,尤其是以组装形式的小拖生产企业,建立完整的质检系统,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检测手段的购置,培养一定技能的技工队伍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

  3、技术文件管理涉及到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图样的管理、工艺文件的管理、技术文件更改和保密制度、标准的管理等多项技术性基础工作。行业调查显示,大中型企业技术文件管理基础较好,注重技术文件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对于小型拖拉机生产企业而言,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是产品图样不完整及对产品结构及更改无所适从,不利于企业技术进步和发展。

  4、检验规范(规程)是控制生产过程和最终检验的技术文件之一。检验规范的制定有自身的技术要求。对整机或零部件检验项目的设定应严格体现图样上的技术要求和图样的设计规定。检验项目的重要度分类应按照对产品质量影响程度预以分类,分别控制。样品的抽样原则按相应标准执行,如GB2828或企业制定出较为合理的样品数(对于抽样批量或数量较大的零部件)。若检验所用检具企业不具有的,应注明供方供货时提供有效的批次检验结果(首先供方能力必须确认)。检验接受准则应有充分的技术认证。在此提出检验规范的注重,是于行业缺乏必要的检验能力,产品质量合格率多年低下有关。

  5、进货检验和采购管理是质量认证、质量管理模式涉及的一个管理内容。对于以组装为主的小拖制造业而言,是整个生产链最重要的一个工作环节。制定出符合工厂实际状况的采购管理制度至为重要。鉴于小拖零部件大多以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现实,若企业进货检验无相应的检测设备(硬度、公差、材质等),难于控制装配质量和整机质量。以通行的供方评价要求(准则),大多小拖零部件供方难于保证设计要求。企业需制定严格的采购及进货检验制度和筛选供方管理内容,对保证质量有益。

  (六)小型拖拉机3C强制认证

  2006年7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将轮式拖拉机(以单缸柴油机或25马力及以下多缸柴油机为动力)产品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强制管理 。这标志着我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拖拉机这种重要的涉农产品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推动我国认证制度的开展,促进拖拉机行业进步和技术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经过近两年来的工作实践,小型拖拉机实施3C强制认证的效果体现在:

  1、我国对拖拉机产品推行强制性认证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产业特征:认证的拖拉机产品,其产品用途、技术水平、产业的关联度、产品市场覆盖率在一定程度上作为农业机械产品的代表产品,具有显着的中国特征。

  政策特征:在执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四个统一”的同时,体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国家“三农”政策的战略要求。

  技术特征:拖拉机产品推行强制性认证制度,对解决我国小型轮式拖拉机技术含量低,质量低下,产品技术亟待升级,标准进一步完善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社会特征:鉴于小型轮式拖拉机产量占我国拖拉机产量50%的现状,推行产品强制性认证,对保证广大农民及使用者的消费利益,规范市场秩序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2、产品质量的综合反映:产品质量综合反映了实物产品生产能力概况、管理水平、产品结构功能特征。根据2001年~2006年国家开展的小型轮式拖拉机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统计,从一个侧面说明开展强制性认证的必要性。从中发现的问题,随着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开展,产品质量水平必将得到有效的提升。

  3、技术发展:产品强制性认证就是最大限度的贯彻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随着标准不断更新,必将将国家有关技术产业政策和技术信息服务于行业,促进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产品调整。产品认证检验反映的问题,转化为企业改进产品的信息,从而推动全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是认证的作用之一。

  4、管理水平的提升:型式试验 初始工厂审查 获证后监督是农机产品强制认证模式。此种模式有别于其他形式的认证要求。初始工厂审查内容的条款设置,具有认证产品行业特点、产品特点和生产方式的体现。统一的评价规则,利于企业有目的的审查前期准备和管理方式的建立,利于企业间的交流与比较,利于行业改进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5、检验能力的提高:认证规则中规定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是企业生产所需最低检验能力要求,是生产准入的必备条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检验是各质检中心及企业展示各自检验能力的平台。通过比较,相互促进利于行业检测能力的提高。

  6、有法可依的监督管理:拖拉机强制性认证工作的开展,对全国范围内质检系统、工商系统开展日常产品质量监督提供了标准依据。

  国家认监委2008年5月发文,要求各地质监局加强小型拖拉机3C强制认证的监管,对未获得3C认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与销售。根据拖拉机3C强制认证的工作实践,保证3C强制认证送检样机与实际生产机型的一致性,保证生产条件的长期有效性是贯彻3C强制认证制度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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