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浅析山东莱阳农机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1-05-12   来源:山东农机化信息网   

  春耕走访农村,看到一片片喜人的景象,家家有机械,户户有存款,往年的崎岖小路、毛驴村都变成笔直的水泥路和机车村。这是最近几年“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中央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农村出现的良好发展态势。但同时也应看到,由于农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搭乘、超载、超速等违章现象十分突出,各类交通事故也日显增多。如何保证农机既促农致富又安全生产,是当下一个重要的话题。

  一、莱阳市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黑车非驾”是当前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问题。近年来,由于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影响,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购机积极性,该市拖拉机保有量逐年上升。根据最近走访摸底调查的数据来看,目前全市拖拉机保有量接近6万台,其中有一半以上是未列入牌证管理的,这部分未列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大部分是农田作业的,不少拖拉机拥有者没有驾驶证,拖拉机也没有入户或年检。他们认为拖拉机是自家的“牛车”,农忙时耕田、收庄稼、施肥,收益相对比较低,对机车挂牌、办证、年检产生抵触心情。另一方面,快速求富心里导致机手超载行驶、私自改装现象普遍存在。因经济利益驱使,多拉快跑经常发生,有的载物超高、超长、超宽,还存在擅自改装、换大轮、加大轮胎、加宽加长拖斗现象。加上机手日常不注重保养、维护和检修车辆,忙于挣钱,忽视安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车辆长期带病作业。另外,还存在部分车辆超年限使用,农民购车用车几乎没有使用年限的概念。笔者在拖拉机比较密集的几个地方调查显示,每100辆拖拉机就有46辆存在这样那样的安全问题,这些拖拉机行驶在乡村道路上,农机安全不容忽视。

  (二)拖拉机违法载人比较普遍。在一些远离市区的镇(街),由于受地理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乡村道路路况很差,客车运输不通畅,农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于是搭乘拖拉机就成为农民出行、赶集、走亲访友,接送学生的主要搭乘工具,少则几人,多则十几人,给群死群伤埋下了事故隐患。拖拉机驾驶员中农民占很大的比例,他们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安全意识较差,一半以上的操作手属于无证驾驶。在农村,有的家长不重视安全教育,甚至把拖拉机交给未满18周岁的少年驾驶,让孩子开车帮农忙,经常出现事故。大多数机手对因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经济责任考虑过少,轻学习技术,重经济利益,致使农机事故时有发生。

  (三)田检路查力度不够,年度检审率不高。田检路查是搞好农机监理的必要手段,但就目前全市情况来看,城区周围督查力度大,偏远乡镇田检路查还存在死角。全市年检率也存在城区周围的检审效果好,偏远乡镇参检少的现象。从调查结果看,凡是督查力度大,经常性检查的镇(街),农机安全工作就做的比较好,农机“三率”也比较高。许多养机户对机车入户和办理驾证的意识有所增强,但是对进行年度检审验观念淡薄。从摸底调查来看,检审的车辆比例不足入户车辆的50%,农忙季节大多数机车都上阵耕种,安全隐患增多。

  (四)农机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权”。根据这一规定,农机部门主要行使对农业机械进行培训、登记、办证、年检的职权,而没有上路执法检查权,失去了对作业拖拉机的有效动态监管,导致农业机械在公路上行驶时农机部门无权检查,交警部门又管不过来的局面。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该市大部分镇(街)农机站名存实亡,市、镇农机管理严重脱节,镇一级的农机安全工作基本上处于空挡,大多农机站只有一个人,年龄平均45岁以上,平时主要干镇政府的工作,对农机业务不熟,工作欠缺,使原来一直运行的市、镇、村三级农机安全网络出现了断层。该市共有784个行政村,村村有拖拉机,面对量大、面广、作业分散的农业机械,仅靠市级农机监理二十个人六个中队进村入户流动检查,确实力不从心,严重制约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力度。另一方面,该市农机管理部门没有配备适应下乡进村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外勤中队随时上网查询机车状况的笔记本电脑,没有农机安全技术状况检测线、检测仪、电子桩考仪、酒精测试仪和摄像机等专用设备,农机监理装备设施的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安全生产的监管。

  二、解决农机安全问题的几点建议与措施

  (一)尝试联合办公,建立农机、公安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按照《道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农机部门只负责农业机械在机耕道和田间的执法检查、事故处理、违法处罚,而无权单独上公路开展执法检查的权力,建议根据不同时期农机安全生产的特点,采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农机部门互相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公安交警查到无牌无证农业机械能及时通知农机部门予以发牌,农机部门也可充分利用基层交警大队的大院停放暂扣的无牌无证车辆,两家可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也可互相抽调人员,实行联合办公,以加大工作力度。两个部门可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深入开展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农机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违法、违章车辆、驾驶人员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黑车非驾”等行为,对拖拉机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这样,既解决了交警警力不足,又充分发挥农机部门长期以来针对农村道路实施农机监管的有力条件和经验,进一步消除农业机械事故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加大源头管理,加强牌证管理。一是要加强农机管理网络化建设。针对农机特点和管理难点,加强市、镇、村、户的网络化建设,做到农机管理“横到边,纵到底”,避免出现管理空白。农机部门要把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经常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提高拖拉机的入户率、驾驶员的持证率、农业机械的年检率,降低农机事故率。二是要加强拖拉机的牌证管理和技术检验。要严格规范拖拉机牌证管理,杜绝为超出范畴的车辆登记和核发牌证。同时,要严格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在年检中按照拖拉机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逐项检查,对性能严重老化又难以修复的,要禁止其继续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就地强制报废,严禁拖拉机带病上路行驶,造成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三是加强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要严格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和考试,禁止把培训班变成“走过程”、“速成班”,要加强实地模拟训练,通过设置障碍,制造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反复训练学员的处理能力,增强驾驶中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

  (三)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加大执法力度。要针对农村特点和管理难点,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受教育面达到百分之百,形成“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农机部门要把各种隐患酿成的事故案例制成图版,配上文字,经常在农闲时节组织机手观看,通过血的事实、活生生的案例,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深入开展无牌无证、违章载人、超载超速等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常年流动检查工作,不留死角进行督查与宣传,加大对违章车辆、驾驶人员的处罚力度,从而达到减少交通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的目标。

  (四)加强村村通客车建设,建立健全交通标志。从调查掌握的情况来看,广大农民并不是有意搭乘拖拉机出行,而是在交通不便的情况下,不得已搭乘拖拉机。因此建议在有条件的线路上尽快开通农村客运,切实解决好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农民有了更安全的交通工具,自然不会再冒生命之险去搭乘拖拉机。同时,要加强交通标志的设置,农村公路路况复杂,弯路窄路多,三岔路口多,再加上道路少有养护,造成路况很差,有关部门应在村庄主要入口处设立“农机安全警示”标牌,在十字路口、窄桥、弯道、学校、事故多发地带等处设立交通标志,合理设置安全标线,安装减速带。通过完善道路交通标志,警示驾驶人员,减少农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农业机械的强制保险工作,减少事故损失。由于农机拥有者经济实力相对比较差,担风险能力比较弱,一旦发生安全大事故,肇事者就会面临倾家荡之灾,而受害者由于得不到及时救助也会酿成惨剧。为了降低生产经营风险,呼吁机手参加“交强险”。农机“交强险”的实施,减轻了农机手的生产意外经济负担,同时也减少了肇事机手与受害者之间的经济纠纷与矛盾,极大地维护了广大农机手和受害方的经济利益,这必将对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农机部门和保险公司应以广大机手的利益为重,花大力气,下狠功夫宣传“交强险”的实施。

  (六)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管必要的投入和人员配备。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需要长时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传、执法检查。希望有计划地为农机部门逐步配齐交通、通讯、宣传、安全检测、故障勘察、事故处理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等设施,提高农机安全监管部门的装备水平;其次是在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上要给予保证,从财力、物力上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第三是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实际,按照配齐配强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农机安全监理执法队伍。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4-51929-1.html

标签:农机 存在 问题 对策 安全 山东 莱阳 浅析

上一篇:农机推广工作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下一篇:浅析农机化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