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整治工作措施
结合农机打假利剑行动有关工作部署和2013年植保机械质量调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查处在喷雾、喷粉机(器)上伪造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厂名厂址、产地等虚假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查处擅自盗用已通过3C认证产品的品牌、标识和商标的侵权行为。
3.查处销售无农机推广许可证或假冒农机推广许可证的喷雾、喷粉机(器)等违法行为。
4.查处无生产厂家名称、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址的“三无产品”及未取得《农机经营服务技术合格证》销售喷雾、喷粉机(器)的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通过专项整治,维护农机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农机市场监管执法力量对辖区喷雾、喷粉机(器)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并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产品进、出货台账和产品购销合同等制度,完善履行售后服务承诺。
3.请各地(州)市农机局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活动总结和情况统计表(见附表)报送自治区农机局市场监管处。
联系电话:4337995 433595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