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的话道出了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不得不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有研究人士提出,一定的耕地资源保有量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986年我国首次提出“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将耕地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明确提出“实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而随着人口的刚性增长、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稳步推进,人地之间的紧张关系将更趋尖锐,粮食安全的形势不容乐观。
对此,业内的一致观点是,正确处理好城镇化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实现减少耕地可控,始终坚守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对耕地的需求。
研究人士提出的具体建议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确保基本农田稳定。尤其是在粮食主产区,国家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补贴力度,减轻产粮大县的财政负担,切实改变“产粮大县、经济小县、财政穷县”的现象。
另外,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搞好城乡土地规划,控制城市和小城镇的快速膨胀和农村建设用地的扩张,严厉制止土地利用粗放浪费、违法违规用地的现象。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不低於同期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和农业结构调整损失的耕地。
同时,适时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应通过制定土地流转优惠政策,并按照依法、自愿、有序的原则,促进农村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提高粮食生产的集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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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0年以后,中国全面进入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同时土地占用的速度也在加快。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报告显示,1998年我国耕地面积为19.45亿亩,2008年仅为18.257亿亩,人均仅约1.39亩,平均每年净减少耕地1300多万亩,呈现出持续减少的势头。根据测算,目前我国失地农民总数在5000万人左右,城镇化过程中还将有近亿农民失去土地。
当前,我国一些地区出现大面积的农田被毁,取而代之的是低效能的工业园区。大部分县域都有一个工业园区,很多地方每个镇都有工业园区,有些欠发达的县市更是随意划拨工业厂区。由於工业污染处理设备的投入少则几百万,高则上亿,巨大的环保处理费用对於中小企业及欠发达地区的工业园区来说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出现工业对农业污染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