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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3-11-13   来源:宜宾新闻网   

  自今年中央1号文件发布以后,“家庭农场”便成为“三农热词”。据了解,农业部在去年确定了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到目前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然而,围绕家庭农场的经营主体、经营规模、法人地位以及政策扶持等诸多问题,争议颇多。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亟需破解。

  一、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难题

  (一)家庭农场定义不清晰。尽管中央时常提及“家庭农场”,但如何定义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对家庭农场的含糊定义,认定标准的不明确,影响到如何界定、如何扶持、如何引入登记制度等一系列问题,目前只是采取鼓励和引导申请登记的做法。应该符合怎样的条件才能予以核准登记,有关方面并未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工商部门办理的要求不一,家庭农场的规模是以流转土地还是出资额为标准,目前也无定论。这就导致有的种养大户已在尝试这一经营模式,却不知自己就是家庭农场的雏形;有的农场不以家庭成员为组成,或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却自称家庭农场等情况。

  (二)法律地位不明确。据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解释: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种介绍只提及了经营主体,而法律主体、市场主体却未涉及。就目前部分地区的实践来说,有地区是按个体工商户进行注册,还有地区给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种选项。为体现“家庭”这一特征,家庭农场的代表人是户主还是任一家庭成员,其余家庭成员是作为合伙投资人还是作为从业人员,都难以界定。

  (三)政策扶持难配套。家庭农场的主体,农业家庭并不富裕,家庭农场大量的资金投入对其是巨大的负担,家庭农场的运营亦需相当数量的资金,规模扩张、农机购置需大量资金的支持。不少家庭农场想扩大规模,却遭遇了融资难题。家庭农场大多缺乏贷款抵押,金融机构缺乏对家庭农场经营的融资动力,进而制约了家庭农场集约化水平的提高。

  二、对策建议

  (一)细化标准,规范市场准入。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环境实际情况,按区域和不同行业制定标准,对农、林、牧、渔等不同类型家庭农场的规模、性质等予以规范,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在后续监管中加强行政指导,支持发展特色农业方面,尽快为家庭农场量身打造适合其发展壮大转型升级的长远发展模式。

  (二)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应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各类补贴向种养大户倾斜的要求,给家庭农场更多优惠政策,从鼓励促进土地流转、解放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的角度出发,将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有机统一起来,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鼓励家庭农场发展壮大,把家庭农场发展成为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的经营主体。

  (三)凝聚合力,强化服务保障。工商、发改、农业、经信、交通、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沟通,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指导,简化家庭农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创新家庭农场抵押贷款方式,提供农业政策性保险服务,优化基层农业公共服务等,形成合力,为家庭农场的数量增加、规模增大、收入增效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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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对策 建议 问题 存在 发展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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