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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着石头过河”的职业农民
2014-10-18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作者:唐平王亚 洪刚)   

  在四川绵阳农村,早在家庭农场这个新的经营主体出现之前,农村(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初具雏形的实体就相继出现。民间自发,政府扶持。全市范围内所注册的379家家庭农场中,有许多都由这些实体过渡而来。伴随着家庭农场出现的是大批职业农民,因他们的存在,家庭农场正在从摸索中走向成熟,其生产经营活动日趋活跃。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诸多亮点的背后其实也有不足与困惑。作为新生事物的尝试者、探索者,职业农民们在追逐梦想的同时,却称自己是“摸着石头过河”,而基层管理部门也是小心对待,徐徐前行。他们期盼国家早日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促进家庭农场更快、更健康的发展。

  城市户口的纠结

  2014年上半年,蒋柏林差不多就只忙了一件事情:注册家庭农场。然而事与愿违,一连跑了几个月都毫无结果,城镇户口身份这道“门坎”难住了他。

  蒋今年27岁,本来原籍在三台农村,19岁那年考上了川农大,户口也随之转到大学所在地的城市。2009年大学毕业后,蒋以专业人员的身份,先在康定呆了1年、西昌呆了3年。“都是从事农场的技术管理工作。”2013年上半年,积累了些资金也对兴办农场颇有思考的蒋和与他同一身份、原籍乐山的新婚妻子回到家乡,“办一个属于自己的农场”成了小两口的最大心愿。他们先后投资40多万元,从55家农户手中集中了56.62亩土地(三台人均耕地0.96亩),加以连片、平整后,分别种上了葡萄和草莓。谁曾想,却在工商注册登记上卡了壳。

  “那段时间,工商、农业部门来回跑。”蒋说,“工商局发了张兴办家庭农场应具备条件的单子,第一条就是申请人‘应具有农村户籍’。”

  “有类似情况的还不止蒋柏林一个。后来,我们在农业部农经发(2014)1号文件里找到依据,把他们归类在 ‘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里,分别给工商局发了函才解决了这个问题。”9月16日,三台县农业局农经股股长周义胜对记者说。

  “同样的问题在梓潼也存在。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家庭农场的实际投资人或找具有农民身份的人出面注册,自己实际操作;或找具有农村户籍的农场业主直接参股。”梓潼农业局副局长何发培说。

  如具有城镇户口的潘志雄就直接参股鲤鱼沟家庭农场。“少麻烦,少跑腿。”潘志雄说。

  查阅农经发 (2014)1号文件,确实有“现阶段,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是农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的指导意见。蒋柏林、潘志雄们的投资问题或由主管部门作为个案、或凭他们的智慧规避解决了,但他们仍然期盼早日出台明确规定,“最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蒋柏林说。

  蒋在给记者发来的电子邮件中认为,传统农民因为文化水平的限制和资金短缺的原因,制约了他们接受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对农作物新品种的开发,无法形成系统的科学管理理念,无能力购买也不善于农业机械的操作,无法开发农产品的产业链,对价格机制的建立也认识盲目。

  “其实,应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市场,管理部门把好两个关口就行了:一是土地使用性质不能改变,二是禁止公务人员参与。”何发培说。

  “长期以来,农业部门形成了一个观点,涉农问题,首先就是考虑保护农民利益。家庭农场究竟如何发展,各地认识还不一致,政策法规也不明确。”9月29日,绵阳市农业局农经科科长仲志敏对记者说。他同时认为,构成家庭农场的重要因素是资本要素,这是现阶段普通农户所不具备的。

  同日,三台工商局一位姓赵的同志专门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因为家庭农场是个新事物,如何注册登记,没有现成的规定,他们也在摸索当中,当初不给蒋注册是“在网上查的依据”。

  蒋柏林等人的“准入”问题在农业和工商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解决了。但记者注意到,三台县在即将出台的 《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里,仍作出了“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的规定。10月8日,三台农业局相关负责人又给记者发来短信,称《管理办法》里的准入条件又修改成了 “家庭农场经营者应主要是农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或许,基层主管部门也在“摸着石头过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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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农民 职业 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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