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重点支持认定农业者外,日本还着力培育新兴的农业接班人。一是鼓励青年人从事农业经营。对45岁以下有意独立自营农业的认定新务农人员给予每年150万日元“青年务农给付金”支持,研修结束后1年内可以提供最长2年的经营准备资助,自经营开始给予最长5年的经营补助。二是加强对新农业生产者的培训。对农业经营组织雇佣新的农业生产者以及对其进行技能培训和研修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高120万日元的资助,对接受短期农业就业体验的实习生给予每名2万日元的支持;对农业经营的继承者、先进法人的研修给予每月最高10万日元的资助,最长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三是建立农民年金制度。对未满35岁和35岁以上的认定农业者由国库分别给予每月4000—10000日元的保险补助,用于补充农业者的养老年金,以保障农业生产者老年后的生活,使农业生产者能够安定从事农业经营。
(二)促进农地向核心经营者集中
日本于2011年制定的《农业改革基本方针及行动计划》提出要在5年内使每个农户或法人的经营面积扩大10倍,达到每户20至30公顷。“人与农地计划”的重要任务就是要促进农地向核心农业经营者集中。为此,2013年日本国会批准在各都道府县设立农地中间管理机构,以支持和促进农地的流转和集中连片经营。
第一,建立土地积聚协力金制度,促进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向转出耕地者提供经营转换协力金支持耕地流转,缔约租期10年以上,转出规模为0.5公顷以下、0.5—2.0公顷和2.0公顷以上的转出方,分别给予每户30万、50万和70万日元的资助。地区积聚协力金则是对推动农业集中连片经营的中介组织给予支持,对流转土地占所在地区耕地的比例在20%—50%、50%—80%和80%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公顷20万、28万和36万日元的支持。
第二,加强对农地流转的组织管理,成立农地中间管理机构。2014年,为了促进农地的集中利用,在全国范围所有都道府县成立了“农地中间管理机构”,负责集中流转和平整土地,再出租给农业企业和大型农户。农林水产省预算计划拨付1064亿日元支持农地中间管理机构推进耕地连片集中经营,其中138亿日元用于建立农地基本台账、电子地图以及耕地放弃者的意愿确认等农地积聚的基础性工作,314亿日元用于对农地中间管理机构土地租赁、管理、整备等事务支持。
第三,强化税收优惠激励,鼓励通过中间机构买卖和租赁土地。按照农地利用计划获得当地农业委员会批准流转的耕地,通过中间管理机构、土地流转推进组织买卖和转让的,流转双方均可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农地的出让方可以获得税前800万日元的扣除,农地受让方的不动产交易登记税税率可以由1.5%降低到0.8%、不动产取得税则可以减免2/3。这有利于土地向中间管理机构集中,从而使其能够在市场机制下对农地进行集中连片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