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10种农药在漳州市严禁售卖使用
2015-10-06   来源:中国农药网   

  随着环保观念的深入人心,污染小的绿色农药渐渐成为主流,那些污染严重、农药残留超标这一问题未来将会导致农药企业将失去市场。因此我国政府推出了农药环保标准体系这一措施。
  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1月1日起,漳州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使用10种毒性大、残留期长的农药,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昨日,漳州市政府公布了这10种农药的名单,它们分别是甲拌磷(3911)、克百威(呋喃丹)、杀扑磷、涕灭威(神农丹)、灭线磷、氧乐果、甲基异柳磷、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和硫丹等10种毒性大、残留期长的农药及其制剂。
  同时,漳州市政府禁止生产、销售含有这10种禁止使用农药或者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漳州市政府要求,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向农药经营者、使用者推介安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品种。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农药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农药,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违反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涉案相关企业将被列入福建省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予以网上公布。
  免责声明:以上农药信息摘自互联网,与新农资360无关,如有侵权,立刻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34-173983-1.html

标签:农药 使用 严禁

上一篇:近期国内啶虫脒原药市场继续平稳运行
下一篇:农药工厂污染环境在开封市有12人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