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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结构调整势在必行
2013-02-21   来源:中国农药网   

入世在即,针对农药工业结构不合理、品种缺乏竞争力等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快农药生产结构调整的步伐。

  国家经贸委近日批准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等47家企业增加生产指定的农药品种。据悉,这是政府首次以公告的形式上网公布核准农药生产企业名单及生产品种,第二批核准企业名单及品种将在今年10月公布。

  有关资料表明,我国农药品种结构不够合理,目前生产的农药达200种左右,年产量40多万吨,其中国际上已限制使用的高毒农药产量占了30%。我国农药企业重复建设也相当严重,一种农药在一个省就有七八家企业生产,区域分布极不合理,仅江苏、河南、山东三省的农药企业就占农药企业总数的30%以上。

  为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提高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和适应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求,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已将开发高效、安全、低毒新农药列入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入世以后,我国农药工业的外部环境将发生较大的变化,客观上要求对农药的区域布局和产品结构作重大调整。

  据了解,经过核准的生产厂家和生产品种有效期为2年,通过核准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核准内容,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有关使用登记、生产批准证书等手续。凡擅自扩展与变更核准内容、出让核准、或在2年内未能办理完使用登记、生产批准证书等手续的企业,所获得的核准自动失效。与此同时,政府还将通过农药品种登记和生产批准证书的发放进一步限制、淘汰落后农药产品,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订有关规范农药核准和生产批准证书的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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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药 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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