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3日,青岛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青岛一家农化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在对该公司生产的百草枯水剂和乙草胺乳油检验后发现,此批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均不合格。该公司行为属于以不合格农药冒充合格农药的违法行为,违法产品货值为24580元。
对此,行政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停止不合格农药的生产、销售,没收该公司违法生产的352箱火耙牌百草枯水剂及250箱乙草胺乳油,并处罚款272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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