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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壤污染?
2022-12-27   来源:嘉兴生态环境   

什么是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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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是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产生的有害物质进入土壤,致使某些有害成分的含量明显高于不受人为干扰情况下该成分的含量,超过土壤自净能力,从而引起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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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的特点是什么?

(1)隐蔽性和滞后性,土壤污染往往要通过土壤样品分析、农作物检测,甚至人畜健康的影响研究才能确定。土壤污染从产生到发现危害通常时间较长。

(2)不均匀性,由于土壤性质差异较大,而且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慢,导致土壤中污染物分布不均匀,空间变异性较大。

(3)累积性,污染物质在土壤中不易扩散和稀释,因此污染物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积累

(4)难治理性,总体来说,治理土壤污染的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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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污染场地?

指因从事生产、经营、处理、储存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处理处置危害废弃物,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造成土壤和水体等污染,且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产生或可能产生危害的场地。典型的污染场地包括工业企业搬迁后遗留的场址、矿山开采场、污水灌溉农田以及环境事故导致的事故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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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

我国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于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该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

该标准分为三级。

一级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质量的限制值。

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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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按照污染物的种类,土壤污染的类型可分为有机物污染、无机物污染、生物污染、放射性物质污染等四类。

其中,有机污染物主要有农药、三氯乙醛、多环芳烃、多氯联苯、石油、甲烷等;无机污染物主要有酸、碱、有毒重金属及其氧化物、盐类、硫化物、卤化物以及含砷、硒、氟的化合物等;生物污染物主要包括大量有害的细菌、放线菌、真菌、寄生虫卵及病毒等;放射性污染物主要是锶、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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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土壤污染防治是防止土壤遭受污染和对已污染土壤进行改良治理的活动。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总体目标是“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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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土地资源丰富吗?

我国土地的基本国情是一多三少,即土地资源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优质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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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壤类型有哪些?

我国是世界上有文字记载土壤分类内容的最早国家。土壤分类始于公元前5~前3世纪,中国《尚书·禹贡》篇根据土色、质地和水文等将当时的土壤分为黄壤、白壤、赤埴垆、白坟、黑坟、坟垆、涂泥、海滨广斥及青黎等9类。目前,我国的土壤类型分类主要采用1987年由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提出的中国土壤系统分类,将全国土壤分为12个土纲,32个亚纲,74个土类和272个亚类。其中12个土纲分别为初育土、冻土、变性土、干旱土、高寒腐殖土、松软腐殖土、灰土、硅铝土、铁硅铝土、铁铝土、潮湿土和盐渍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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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与土地有区别吗?

土壤和土地是两个不同概念,既有联系又存在区别:

(1)定义不同:土地是指陆地表层一定范围内全部自然要素(气候、地貌、岩石、土壤、植被和水文等)相互作用形成的自然综合体;而土壤仅仅是土地的一个组成要素,即土地包含土壤。

(2)本质特征不同:土壤的本质是肥力,即为植物提供生长条件的能力。而土地的本质是生产力,土地生产力既受土壤的综合肥力或广义肥力的控制,也和土壤所处的地理位置与地形部位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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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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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重点防治的污染土壤是什么?

当前我国重点防治的污染土壤是农田土壤和场地土壤。

土壤知识百问百答

——土壤污染物种类与来源

1

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与途径包括哪些?

土壤的污染通常是由于工业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大气污染与水污染相互转化而产生的。

造成土壤污染的途径有污水灌溉、酸雨和粉尘沉降、汽车尾气排放、向土壤倾倒废弃物、过量施用农药化肥、化工生产过程中的滴漏及加油站汽油柴油泄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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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土壤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污染途径

有哪些?

我国农田土壤的主要污染物有汞、镉、铅、铬、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有机磷、有机氯等有机污染物,还有残留的农膜。

农田土壤的污染途径包括农药、化肥和农膜的不正确使用;生活污水、商业污水、工业污水的不合理灌溉;矿业、工业固体废弃物在农田的不合理堆放;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及汽车轮胎磨损产生的大量含重金属的有害气体和粉尘在农田的自然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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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影响人体健康的主要途径

有哪些?

污染物能以不同的形态吸附固定于土壤固相、溶解进入土壤水或挥发进入土壤空气。人体与土壤发生接触时可能会摄入土壤污染物,并产生健康危害。土壤中的污染物进入人体的途径主要包括:1)经口直接摄入;2)皮肤接触;3)呼吸吸入;4)食用受污染的农产品;5)饮用被污染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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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的健康风险暴露途径有哪些?

土壤污染的健康风险暴露途径可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类。

当人们呼吸时,不小心吸入污染的土壤尘及土壤中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当人们接触污染土壤时,污染物被皮肤吸收或通过误食土壤的方式进入人体。这些都属于直接途径。

土壤污染物在植物体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到人体内;农药等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的土壤,经过雨水的冲刷和携带,进入到饮用水体中,人们喝了这种水就会中毒。这些属于间接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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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对水和空气环境有什么影响?

土壤与大气循环和水循环是密不可分的。土壤污染会影响水循环系统,水循环又会影响大气循环,导致水源和空气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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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物的种类和来源

主要有哪些?

土壤中主要的重金属污染物有镉、铜、铬、汞、铅、锌以及类金属砷等。这些金属在水中不能被分解,与水中的其他的毒素结合生成毒性更大的有机物,人饮用后危害巨大。

土壤环境中重金属污染源主要来自矿山开采过程中尾矿的堆放及洗矿水直接排放,冶炼、镀金等行业“三废”未经处理随意排放,农业污水灌溉和汽车尾气排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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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生物污染的种类和来源

主要有哪些?

污染土壤的生物主要有细菌、放线菌、真菌、寄生虫卵、病毒五类。土壤生物污染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1)用未经处理的人畜粪便进行施肥;(2)用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医院污水及工业废水进行灌溉;(3)病畜尸体处理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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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有机污染物的种类和来源

主要有哪些?

土壤中的有机污染物可分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两类。

我们常见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有汽油、苯、甲苯、二甲苯等,其主要来自加油站地下储油罐、贮油池、排油沟及输油管中汽油、柴油的泄漏及石油炼制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等;

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石油、多环芳烃及多氯联苯等都是土壤中常见的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其中有机磷农药和有机氯农药主要来源于耕种过程中大量使用的化学农药,石油、多环芳烃、多氯联苯主要来源于石油、化工、制药、油漆、染料等工业排出的三废污染物。

9

土壤中持久性有机物的种类和来源

有哪些?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具有高毒性、生物蓄积性和半挥发性,在环境中持久存在,且能在大气中长距离迁移并返回地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首批列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控制的POPs共有12种,它们是滴滴涕、氯丹、灭蚁灵、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七氯、毒杀酚、六氯苯、多氯联苯、二噁英、呋喃。

土壤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有:(1)农业耕种过程中杀虫剂的大量使用;(2)农药及电器设备等工业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及运输、贮存过程中泄露事故;(3)城市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化石燃料的不完全燃烧或热解,炼焦、发电、水泥等工业生产中的废气排放事故,导致产生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随大气沉降进入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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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放射性物质的来源和种类

主要有哪些?

放射性污染物是指各种放射性核素污染物。这些污染物通常在由核工业、核动力、核武器生产和试验以及医疗、机械、科研等单位在放射性同位素应用时排放的含放射性物质的粉尘、废水和废弃物中产生,常见的放射性元素有镭、铀、钴、钋、氘、氩、氪、氙、碘、锶、钜、铯等。土壤中放射性物质的来源主要是工业的废水、废气、废渣排放,核电站反应堆泄漏以及核试验等。

土壤知识百问百答

——土壤污染危害与风险管控

1

农田土壤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一是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农作物的污染、减产。

二是导致生物品质不断下降。

三是危害人体健康。

2

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危害主要有哪些?

重金属在植物体内过量累积,影响植物生长代谢,导致农作物污染超标,品质不断下降。例如,镉对植物的根叶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当镉超过一定浓度后对叶绿素具有破坏作用。

重金属还能通过食物链及其他摄入途径在人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巨大威胁。例如,汞进入人体后直接沉入肝脏,对大脑视力神经破坏极大。

3

土壤生物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土壤生物污染会引起植物病害,造成农作物减产。土壤中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不仅可以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使人感染发病,还可直接通过皮肤接触由土壤进入人体,危害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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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有机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土壤有机污染物毒性强危害性大,如多环芳烃是焦化类工业场地土壤中最常见的有机污染物,包括萘、蒽、菲、芘等150余种化合物,其具有致癌、致畸和致突变性,且其毒性随着苯环的增加而增加。目前已知的500多种致癌化合物中,有200多种是多环芳烃及其衍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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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危害有哪些?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化学性质非常稳定,在土壤中长期存留累积,严重影响植物和土壤中微生物的生长发育。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后危害巨大,如影响神经系统发育,造成注意力紊乱;对生殖系统产生危害,导致男性的睾丸癌、精子数降低、生殖功能异常、新生儿性别比例失调,导致女性乳腺癌、青春期提前;另外,还会增加癌症发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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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放射性污染对人体健康有什么影响?

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后,使受害者头昏、疲乏无力、脱发、白细胞减少或增多,发生癌变等。此外,长寿命的放射性核素产生的α、β、γ射线,会使机体的一些组织细胞遭受破坏或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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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农膜对土壤有哪些危害?

废弃农膜会破坏耕作层的土壤结构,使土壤空隙减少,降低土壤的通气性和透水性,使微生物和土壤动物的活力受到限制,同时不利于水分和营养物质在土壤中的传输,影响农作物对水分和营养物质的吸收,阻碍了农作物种子发芽、出苗和根系生长,造成农作物减产。

8

土壤污染的健康风险暴露途径有哪些?

土壤污染的健康风险暴露途径可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类。

当人们呼吸时,不小心吸入污染的土壤尘及土壤中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当人们接触污染土壤时,污染物被皮肤吸收或通过误食土壤的方式进入人体。这些都属于直接途径。

土壤污染物在植物体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到人体内;农药等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的土壤,经过雨水的冲刷和携带,进入到饮用水体中,人们喝了这种水就会中毒。这些属于间接途径。

9

土壤农药污染有哪些危害?

农作物从土壤中吸收农药,在根、茎、叶、果实和种子中积累,通过食物、饲料危害人体和牲畜健康。此外,农药在杀虫、防病的同时,也使益虫、益鸟和微生物遭到伤害,破坏生态系统,使农作物遭受间接损失。

10

什么是污染场地土壤污染筛选值?

为进行污染场地筛查,而人为制定的一个(批)污染阈值,从而有利于初步判断一块场地是否可能存在污染。当污染物浓度低于筛选值时,化学物质在土壤环境中不会对人体与环境产生危害风险。当污染物浓度超过筛选值时,则该场地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需要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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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环境风险的可接受水平?

风险可接受水平是指环境风险受体对其可能遭受的损失和危害客观上的接受能力或主观上愿意接受的程度,即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蕴含两层含义:一是环境风险受体(包括以人为客体的风险承受者和受风险影响的生态系统)对风险所带来危害客观上的承受能力;二是人们作为风险的承受者对某种环境风险主观的接受意愿。对于污染场地中的致癌污染物和非致癌污染物分别采用可接受致癌风险水平和非致癌效应可接受危害熵值来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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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对食品安全有什么影响?

土壤污染直接影响食品原料的品质。环境中的污染物通过生态循环最终都会进入土壤,对食品原料的生长、加工、食用等过程都有影响。污染的土壤生产出的农副产品进入食物链,最终进入人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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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风险管控?

对农用地而言,风险管控主要是指通过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换林还草,以及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等措施,保障耕地安全利用,确保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安全。

对建设用地而言,风险管控主要是指通过对污染地块设立标志和标识,采取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划定管控区域,限制人员进入,防止土壤扰动;通过用途管制,规避随意开发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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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污染场地土壤的风险控制?

通过工程控制措施和制度控制措施进行污染场地土壤风险控制。

工程控制措施是通过不同形式的人工阻隔系统,将污染物封存起来,或限制污染物迁移,或切断曝露途径。常用的工程控制措施包括水平覆盖、底部防渗、固化/稳定化和垂直阻隔墙幕等。

制度控制措施是采用行政许可、规划等手段限制受体接触污染场地或通过限制土地利用等方式,来控制污染场地的风险,措施包括:土地限制使用、发放通行证、禁止接近场地、发布信息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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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地块采取什么管控措施?

(1)提出划定隔离区域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进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

(3)其他风险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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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评审通过后,是否可以移出名录?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可以移出名录。构成土壤污染风险有三要素:污染源、暴露途径和受体(如人群),三者缺一不可。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是指通过采取修复或者风险管控措施,使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造成的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之内。风险管控是采取各种措施,消灭或者降低风险发生时造成损害的程度,达到安全利用的目的,例如采取阻隔措施,切断污染物的暴露途径,人群接触不到污染土壤,污染土壤对人的健康风险就会消除或降低。因此只有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才可以移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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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险管控地块上进行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后如何进行跟踪监测和监管?

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的规定,实施风险管控的地块应提出后期环境监管要求,一般包括长期环境监测与制度控制。后期环境监管要求参照HJ25.5-2018执行。

土壤知识百问百答

——土壤污染预防与管理

1

农田土壤的污染预防措施有哪些?

包括合理使用化学肥料,控制化学农药的使用,控制污水灌溉量,加快农田土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制修定,改变耕作制度,加大土壤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等。

2

场地土壤污染预防措施有哪些?

根据场地污染的方式和特点,预防措施主要包括控制和减少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充分回收利用废物,增加土壤有机质的含量等。

3

土壤污染防治过程中为什么要建立应急预案?

土壤污染事故不但对居民健康、食品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还会影响到当地的社会稳定。因此,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处理处置这些土壤污染事故,对于环境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4

企业如何进行工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与监测?

根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不同,隐患排查可以分为综合排查、专项排查、日常检查。(1)综合排查:以厂区为单位开展全面排查、一年应不少于1次;(2)专项排查:在特定区域、设备、措施进行的针对性排查,主要包括生产区域、废水处理系统、油液品库、化学品库等重点区域,期频次根据具体排查确定,一季度应不少于一次;(3)日常检查:以班组、工段、部门为单位,对单个或几个项目组织的日常的、巡视性的排查工作,期频次根据具体排查项目确定,一月应不少于两次。

5

企业隐患排查重点内容有哪些?

隐患排查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

(1)储罐、化学品存储区有大量的产品或原料液体,发生跑、冒、滴、漏或其他形式的突发环境事件时,极易造成土壤和水体污染。排查重点:进/出料口、法兰、基槽等。重点检查内容:A.罐体、仓库原料是否有泄漏情况,报警装置是否正常;B.定期检查输送管道、法兰、阀门的运行状态;C.人员操作状态是否正常,轻拿轻放,放置容器损毁;D.应急物资的配备和防渗、防泄漏措施是否满足要求。

(2)液态化学品通过管道或车辆运输,在运输过程管道发生破裂、损坏,或盛装液体的容器倾翻、破损,造成泄漏物污染土壤和水体。重点检查内容:A.地下管网防渗和防护措施情况;B.运输容器是否采取密闭措施;C.运输车辆货仓是否经过密闭防渗处置;D.是否制定专用运输路线。

6

如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再开发利用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形主要有:一是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应报生态环境部门评审。经调查不超标的,再开发利用;超标的,应当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二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应当送交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7

如何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污染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报生态环境部门。经评审后认为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地块将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得开工建设与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8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分别引用了原国土部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住建部的《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什么不使用同一个用地分类标准?

两个标准之所以选择不同用地分类标准,是因为标准定位不同。GB15618-2018是针对现状为农用地,以保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标的标准,因此采用的土地分类标准是《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GB36600-2018是针对建设用地,以人体健康为保护目标的标准,在进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过程中,要考虑土地利用规划,因此采用的是《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9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是否包括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情形,是否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阶段开展。其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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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复垦土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拟复垦为农用地,应如何开展环境调查的问题?

土地复垦问题涉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有关问题可直接咨询相关部门。原则上,拟开垦为农用地的土壤污染物不能超过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考虑到工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物类型可能超出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规定的污染物的类型,原则上不鼓励工业企业用地,特别是重污染行业企业用地,开垦为农用地。

11

工业转工业的情形是否需要开展调查?

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重点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

重点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工业转工业,非重点监管单位不强制要求调查,可以参考美国超级基金法建立的尽职调查制度,做好宣贯工作,让接手的企业主动去做现状调查,发现污染就追上一家企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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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结论是否应有时效性?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47号)明确了评审的有关原则:整体性原则。要从整体上把握,而不是孤立审查各环节的报告,必要时,可以对前一环节报告是否能够满足本环节工作的要求进行评审。如:评审风险评估报告时,应当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数据是否能够满足风险评估的要求进行评审,对数据不满足要求的应该在风险评估阶段开展补充调查。

土壤知识百问百答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1

什么是污染场地土壤修复?

土壤修复是指利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方法转移、吸收、降解和转化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的物质。一般而言,污染土壤修复的原理包括改变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存在形态或同土壤的结合方式,降低其在环境中的可迁移性与生物可利用性;降低土壤中有害物质的浓度。

2

为什么要治理污染场地的土壤?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部分,因此意义重大。

3

污染土壤的治理方式有哪些?

目前已有多种治理修复方法,包括利用各种化学、物理或生物学手段对污染物进行吸收、固定、降解和转化。

物理方法包括机械翻土、客土等,其缺点在于翻土后可能会让一些物质发生氧化还原反应,产生负效应。化学方法包括电化学、淋洗、气提等,化学修复过程需要注意药剂可能会产生的二次污染。生物方法是一种环境友好型方法,如植物修复、微生物修复、以及植物-微生物联合修复,此方法修复周期较长,往往需要几年到几十年的时间。

4

如何确定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的目标?

污染场地修复目标的制订可以有多种方法,对于简单场地可以直接采用政府颁布的标准,政府在拟订标准值时,会权衡环境风险、公众接受度以及土壤用途等多种因素。对于复杂的场地可结合用地途径和当地法规,通过风险评估的方法获得。一般来说,通过风险评估获得的修复目标更具针对性,通常能降低修复成本。

5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的程序包括哪些?

土壤修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土壤环境调查;2.风险评估;3.确定修复技术;4.修复工程实施;5.修复效果验收。

6

谁有义务来进行污染场地土壤修复?

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土壤造成污染的主体有义务对污染场地的土壤进行修复。

7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需要多长时间?

污染场地土壤的修复时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场地的修复调查、可行性研究,修复技术筛选、修复工程设计等时间,一般需要几个月至2年;

第二阶段为修复工程建设,所需时间一般也为几个月至2年;

第三阶段为修复工程运行维护,所需时间通常较长,从几个月至数年不等。

8

污染场地土壤调查有哪些方式?

污染场地土壤调查方式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采样分析监测。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获得污染场地土壤的环境信息,初步分析获得污染源、污染物浓度以及污染范围等信息,从而制定现场采样计划。通过现场采样可获得确切的污染信息,为土壤修复提供依据。对场地特征参数和受体暴露参数的调查可采用资料查询、数据库检索、现场实测和实验室分析测试等方法。

9

污染场地土壤采样调查如何布点?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根据不同的场地条件,选择以下采样调查布点方法:

1.简单随机布点。所有的采样点均采用随机设置的方法。在场地内没有明确的污染源、且场地内土壤类型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可采用此方法,但应谨慎使用。若要使用,应与前期采样相结合。

2.分块随机布点。根据污染物浓度分布推断或不同的土壤类型,先将采样区分成若干个单元,然后在每个单元内进行随机采样。此方法可以通过区分污染物浓度、土壤或沉积物类型以及采样层次减小采样的变异以及采样量。

3.系统随机布点。采用放射法、网格法、带状法等规则的布点方法进行采样点的布设。此方法较简单随机法具有更好、更全面的区域覆盖性,较适合于筛查场地的污染范围。

4.定点布点。基于对场地污染状况的深入了解或有多种明显污染源污染的情况下采用的一种布点方法。该方法应谨慎使用,并注意与其它布点方法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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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土壤污染的检测指标有哪些?

检测指标根据保守性原则应按照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设置,应包含样品中可能含有的所有潜在污染物,如原企业生产、使用和排放过程涉及的危险物质。工业场地可选择的检测指标有:重金属、氰化物、石棉、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总石油烃(TPH)、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等。

11

经场地详细调查后发现某地块存在超过GB36600中筛选值的现象,现可否将该场地超标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定为GB36600中风险筛选值,并按此目标值进行修复?

风险筛选值的基本内涵是: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低于该值的,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超过该值的,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应当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具体污染范围和风险水平;并结合规划用途,判断是否需要开展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

风险管制值基本内涵是: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该限值的,对人体健康通常存在不可接受风险,需要开展修复或风险管控行动。

筛选值和管制值不是修复目标值。建设用地若需采取修复措施,其修复目标应当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确定,且应当低于风险管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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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污染土壤外运是否需要对其进行危废鉴定?

鉴别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主要依据是:《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中“4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和“6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的有关规定:“在污染地块修复、处置过程中,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置或利用的污染土壤属于固体废物:1)填埋;2)焚烧;3)水泥窑协同处置;4)生产砖、瓦、筑路材料等其他建筑材料”、“修复后作为土壤用途使用的污染土壤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经鉴别属于固体废物的,需要进行危废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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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的二次污染?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包括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尾气、废渣、新生化学品、废热和噪音等。因此在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施工过程中,需采取措施抑制挖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挥发性物质的散发,妥善处理挖掘及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并应尽量避免产生噪音污染,并应对修复过程中的“三废”和可能产生的新化学物质进行监测。

污染场地中挖掘出的污染土壤和抽取的地下水需运到场外处理的,污染介质的挖掘、运输、转移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场地所在地和处理场所所在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对于污染土壤的运输,需保证在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的密闭性,防止污染物挥发和遗撒,并即时清理车身、车轮上的污染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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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验收?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验收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来验证一个修复工程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过程。污染场地土壤修复验收工作,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复核、现场采样与实验室分析、验收评价及建议、修复验收报告编制四个阶段。

场地修复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验收场地基本情况及场地环境评价报告的概述,场地污染修复方案实施概述,污染场地修复验收的内容与方法概述,如验收工作范围、验收重点、验收程序与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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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修复方案编制单位能否承担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和效果评估工作?

目前国家尚未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但是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同一单位不得同时从事风险管控和修复、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实际工作中,部分城市还要求同一单位不得同时承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工作。

土壤知识百问百答

——布点采样方案编制与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

1

基础信息调查阶段为关闭地块,开展初步采样调查时地块部分或全部转变为新在产企业地块,进行布点采样方案编制时对此类地块应如何考虑?

对此类地块进行布点方案编制时,布点区域和检测指标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基础信息调查阶段获取的原关闭地块生产布局及特征污染物,如果新的在产企业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布点时考虑新的在产企业生产布局及相关污染物。布点时还应充分考虑新的在产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可能对采样工作带来的限制。

2

对于只有人员访谈资料、没有其他资料的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如何编制?

在确认其他资料收集不到的前提下,布点区域可以参考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等相关资料确定,还可以采用随机方式进行确定,但布点区域数量可按初步采样调查相关技术规定适当增加;特征污染物可以参照同时期、同类型企业的生产工艺确定;其他内容需满足布点采样相关技术规定。

3

地块面积较小的初步采样调查地块,是否可以只选择一个布点区域?布点区域面积较小,例如污水治理区域只有10m2,仅布设一个土壤采样点是否可以?

应按照初步采样调查技术规定要求执行,原则上每个疑似污染地块应筛选不少于2个布点区域,每个布点区域原则上至少设置2个土壤采样点位,可根据布点区域大小、污染物分布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点位数量的适当调整应围绕目的进行。布点的目的是最大可能捕获污染,若能达到目的可以适当减少布点数量。

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T36600-2018)中未包括的污染物,在布点采样方案中是否可以不列为检测因子?

按照环办土壤函〔2018〕924号文要求:土壤检测项目原则上应包括《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T36600-2018)中的必测项目,基础信息调查阶段确定的特征污染物在必测项目外,且有测试方法的,原则上也需要测定。评价标准中未涉及的污染物项目,暂不进行评价。

5

经判断认为地块不涉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地块,是否仍需采集检测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土壤样品?

按照环办土壤函〔2018〕924号文要求:土壤检测项目原则上应包括《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T36600-2018)中的必测项目,基础信息调查阶段确定的特征污染物在必测项目外,且有测试方法的,原则上也需要测定。若不采集检测GB/T36600-2018必测项目中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土壤样品,需在布点采样方案中提供详实、充分依据,并应通过专家评审和管理部门认可。

6

地块特征污染物若毒性很小,或用量特别小,是否可以不进行检测?

初步采样调查阶段检测指标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基础信息调查阶段填写的特征污染物;在方案评审阶段应对特征污染物、检测指标进行充分论证,毒性小、用量小的特征污染物原则上可不纳入检测指标;通过专家论证确定的检测指标,需要进行检测。

7

在划定布点区域时应如何考虑大气沉降对地块土壤污染造成的影响?

若大气沉降为土壤污染的主要污染途径,布点区域应设置在污染点源或非点源的下风向,并考虑大气沉降距离(风向、烟囱高度、沉降颗粒物大小等)因素,尽量选择在裸露地面处布点。

8

缺少地质地层信息时,布点方案中如何确定采样点钻探深度和样品采集深度?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支持预先开展调查地块地质预勘察,进而在布点采样方案中明确钻探深度和样品采集深度;采样过程中应根据地块实际地质地层情况,确定具体钻探深度和样品采集深度,布点方案应明确钻探深度确定原则。

9

采样现场进行点位布设时,由于存在建筑物等原因可能使得采样终端GPS定位与布点方案中的定位存在偏差,此种情况如何解决?如何进行质控审核?

以布点方案编制阶段现场标识确定的点位为准。质控审核时,若实际采样点位是布点方案编制阶段现场标识确定的点位即可通过。

10

土壤平行样选择有无具体要求?

平行样选择时原则上尽可能地体现土壤平行样设置的目的,平行样点位选择时建议选择地块内污染物较重、且可采集到足够样品量的点位;设置平行样采样深度的选择,应避免跨不同性质土层采集,同时应当避免跨地下水水位线采集。

11

混凝土之下,0-50cm为回填土,是否仍需采样?

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要求,采样深度原则上应包括表层0-50cm,若土层特性垂向变异较大、地层厚度较大或存在明显杂填区域时,可适当增加土壤样品数量。对回填土也应进行筛选,筛选存在异常或经验判断有可能存在污染的进行采样。

12

调查地块内存在大面积裸露基岩时,是否需要进行采样?

无需对基岩进行采样。

13

对于土壤发育程度低、土壤层薄的区域,地块土壤样品如何进行采集?

各地可根据现场实际,在满足初步采样调查技术规定和质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适合本地区的钻探和采样工艺。部分地区土壤发育程度低,可参照地下水埋深小于3m的情况处理,土壤钻探至揭露基岩,土壤采样深度根据实际污染情况确定。

14

低渗透性地块无法一次性采集满足所有指标测试的水量要求,是否可以按测试项目分批采集?

对于低渗透性地块难以完成洗井出水体积要求的,按照《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中“低渗透性含水层采样方法”要求执行。地下水采样井建成后,无法一次性采集满足所有指标测试的水量,可多次取样但应在尽可能短时间内完成采样工作。

15

是否需要设置留样样品库?

国家不作统一要求。

16

采样现场样品保存箱的温度如何满足规定要求,如何进行质控?

根据该地块相关检测指标对保存温度的要求,配置能够达到相关温度要求的样品保存箱,最好能配备可显示箱内温度的样品保存箱。进行质控审核时,在保存箱打开后蓝冰未完全融化或保存箱所显示温度符合保存要求即可。

土壤知识百问百答

——社会责任与公众参与

1

土壤污染防治跟谁有关?

土壤污染防治的利益相关方有很多,包括政府、广大民众、生产企业、污染修复公司等。政府是土壤污染防治主导者,企业是污染防治的责任者,而广大民众是受益者、也是监督者,修复公司是土壤污染防治的执行者,只有各方都能起到相应的作用,才能更好地保护土壤,防治土壤污染。

2

公众在土壤污染防治中该做什么?

对于民众来讲,一方面要学习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知识,追踪了解国家在这方面的相关政策、法律、制度和文件等,合理有序地发表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个环节的建议和意见。另一方面,从自身做起,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减少垃圾的产生量。

3

企业家应如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

首先,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土壤环境保护是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将土壤环境保护融入到企业文化中,加强员工对土壤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

其次,在日常生产过程中淘汰那些产污大,生产工艺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实行清洁生产,提高原材料利用率,从源头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最后,增加污染处理投入,完善污染处理设备和工艺,对废水、废气、垃圾等做到达标排放,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履行保护土壤环境的责任。

4

发现土壤污染怎么办?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时,可以通过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和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5

公众如何参与污染场地的土壤修复?

在环保及相关部门公布土壤修复信息后,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污染土壤修复方案方面的观点和意见。

在土壤修复的过程中,公众可定期到现场对修复过程进行了解和监督,对修复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环保部门及工程实施单位开展土壤修复工作。

6

如何发挥媒体在土壤污染防治中的作用?

要利用媒体自己的行业优势,及时对土壤污染事件进行曝光,并实时追踪土壤污染情况及相关方的态度和行动,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其次,媒体要积极民众宣传土壤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和治污措施进展,潜移默化地提升整个社会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认识和关注度;

最后,媒体应利用各种媒介,就当前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解答,鼓励民众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为土壤环境保护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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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土壤 污染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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