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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15亿亩盐碱地可供开垦?误传!
2022-02-25   来源:土地观察微信公众号   

我国有15亿亩盐碱地可供开垦?误传!

近年来,关于开垦盐碱地补充耕地的声音不少,而且主张把种植海水稻推荐为盐碱地农业开发的最有效途径。比如,有文章指出,我国约有十五亿亩盐碱地,海水稻开发潜力巨大。相关媒体报道后,一时间,好似我国有15亿亩盐碱地、可垦成耕地2亿到3亿亩的说法已经成为公众共识。实际上,厘清盐碱土和盐碱地的概念,弄清盐碱土和盐碱地面积调查的时间和真实面积数据,分析盐碱地开垦种植条件要求等,就可以发现,我国现有可开垦的盐碱地并不多,靠开垦盐碱地增加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的潜力不大。

盐碱土不能混同于盐碱地

盐碱土是对含易溶盐土壤的通俗称呼,也叫盐渍土。所谓盐渍,意为土壤被含盐的水滋润着。盐碱土一般分布在干旱、半干旱和半湿润气候区地下水位高、低洼排水不畅的地方,这些地方蒸发量大于降水量,含盐的地下水借助土壤毛管上升到达地表或在土体上部,水分蒸发后造成盐分在表层土壤或土体上部聚集。

广义上,盐碱土包括土壤学分类上的盐土、碱土和盐化土壤。如果土壤中易溶盐的含量大于1%(我国东部季风区)或大于2%(我国西部干旱地区),且易溶盐是中性盐,如氯化物和硫酸盐,土壤的pH值小于9,称为盐土。如果这些易溶盐是碱性盐,如碳酸钠和重碳酸钠,土壤的pH值大于9.0,称为碱土。这是中国土壤分类系统中的两个土类。有些土壤的易溶盐含量达不到上述1%或2%的标准,只能被归属于土壤分类系统中的其他土类的亚类,如分布在内蒙古高原的盐化栗钙土亚类,分布在华北平原的盐化潮土亚类。

根据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盐碱地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盐碱地被归类为“未利用地”。

因此,仅从表层土壤盐分聚集和生长耐盐植物这两点上看,盐碱土和盐碱地是相同的。但二者又有显著不同:盐碱土属于土壤分类,盐碱地属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层土壤盐分聚集和生长耐盐植物的盐碱土在土地利用调查中并非都被调绘为盐碱地,有些被开垦改良后种植农作物的被调绘为耕地,有些生长着耐盐树木或灌木的可能被调绘为林地(比如干旱地区的胡杨林、红柳林),还有些生长耐盐草类当做草场放牧可能被调绘为草地。因此,盐碱地面积肯定小于盐碱土面积,而大众所称盐碱地就是上述广义的盐碱土。

15亿亩盐碱地说法属于误传

我国有15亿亩盐碱地的说法是误传。根据20世纪80年代完成的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结果,当时全国盐土面积24196万亩,碱土1300万亩,各种土类的盐化亚类23626万亩,各种土类的碱化亚类2198万亩,包括了盐土和碱土两个土类以及其他土类的盐化和碱化亚类的土地面积共计51320万亩。

40年来,盐碱土的土地面积发生了很大变化。东部半湿润区的华北平原,因为建设了四级“干支斗农”排水系统,大雨、暴雨导致的洪水可以迅速排入大海,加之地下水位下降,含盐地下水不能再借助毛管上升地表蒸发积盐,土壤中的水分运行以下行水为主,过去盐碱土中的易溶盐被淋洗到土壤深处。因此,盐碱土大面积地被开垦为耕地,特别是那些含盐量不高的盐化潮土,现在大多数是高标准农田。在西部半干旱和干旱地区,许多盐碱土的土地也通过引水灌溉被开发为农田。根据2011年原农业部在盐碱土主要分布的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的调查,结果是可利用盐碱地总面积29896万亩,其中盐碱耕地11415万亩(由盐碱土改良后形成的),盐碱荒地(未利用地)18481万亩。10年过去,又有一些盐碱地被开垦或因为盐化程度减轻转化为草地、林地等其他地类。因此,现有盐碱地的数量肯定小于2011年盐碱地调查结果,更远小于40年前。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到2019年年底,全国盐碱地面积只有11485万亩。事实上,自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以来,无论原农业部2011年的调查的盐碱地,还是自然资源部公布的2019年的盐碱地,数量都是土地利用类型面积,不是盐碱土面积。

可垦盐碱地数量有限

将盐碱地开垦为耕地种植农作物,须有充足的淡水——无论开垦之初的淡水洗盐改良土壤,还是种植过程中作物生长,都离不开水。

最近,以种植“海水稻”为代表,在盐碱地上种植耐盐碱作物的呼声很高。但依据植物学,绝大部分植物只吸水不吸盐,盐生植物也只能吸收极少量的盐。盐碱地不灌溉洗盐直接种植耐盐作物,土壤含盐量会不断积累,直至可溶性盐分浓度超过耐盐作物耐受程度。此时,要么灌水洗盐,要么撂荒弃耕,后者生态状况更差。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公布的11485万亩盐碱地中,约70%分布在西北干旱区。该区域在已经实现大面积节水灌溉(滴灌且地膜覆盖)的情况下,耕地面积已经基本达到上限,淡水资源几无潜力可挖。利用当地的微咸水资源开发盐碱地,会使土壤积盐更多,土壤盐化更快,很可能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在干旱区,微咸水资源也是有限的,没有水灌溉,耐盐植物都不能生长,土地会成为“光板地”,也就是土地分类中的裸土。另一方面,干旱区灌溉渗漏的水不能排到大海,会使低洼地区水的矿化度更高,造成非盐化土壤盐化、盐化土壤的盐化程度更高,甚至变成盐漠。

在半湿润和湿润的东北地区,以草甸碱土为主的盐碱地约占现有盐碱地总面积的15%。其碱土的pH值大于9.0,但易溶盐含量并不高,有些低于1%。只要排水条件好,靠天然降水就可将土壤中的盐分淋洗走。但草甸碱土质地粘重,碱性易溶盐使得黏粒分散,土壤不渗水,雨季很容易渍涝,土壤缺氧,作物生长受抑制,只有种植耐缺氧的水稻。而草甸碱土可否开垦种稻,取决于区域有无充足的淡水资源可资持续灌溉,以及灌溉退水(含有碱性盐)能否排出,不危害区域内其他土地(最终排到大海),否则将造成土壤板结,成为碱土。

最可能开垦的是东部黄淮海平原和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的盐碱地。不过,该区域很多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时的盐碱土区域已经开垦成为耕地,可垦面积有限。此外,这个地区虽然降水量较多,但因为上游工农业用水量大(实际上一直是“赤字”),淡水资源非常有限,不宜发展耗水多的水稻种植。但该区域的海水或地下咸水是几乎无限量的水资源,可以种植耐盐作物,而且可在种植过程中不断地进行灌排调控,使土壤含盐量不至于提高。因此,媒体报道的“海水稻”种植也主要在这个区域。需要指出的是,多数媒体宣传的亩产千斤以上的“海水稻”,并非真的海水稻。青岛海水稻研发中心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种植的“海水稻”,测产最高产量为620.95公斤/亩,但其灌溉的并非海水,而是淡水,其土壤的含盐量也不到0.6%,达不到盐土标准,属于盐化潮土。事实上,海水稻是耐盐碱水稻的形象化称呼,它可以生长在滨海盐碱地(海水经过之地而非海水里)上。海水稻一般可以用含盐率0.5%的咸水灌溉(海水含盐率3%~5%),亩产200多斤;国内一些海水稻研究团队的目标是把海水稻的耐盐率提高到咸水含盐率1%,产量提高到亩产600斤。事实上,任何水稻都“耐盐”,因为灌溉了,土壤盐分随着灌溉退水流走,土壤中的含盐量随之降低。

综上所述,我国有15亿亩盐碱地可供开垦属于误传,切莫将18亿亩耕地红线保护目标的实现寄托于开垦盐碱地。耕地保护工作的重点,还是保护好现有耕地,而保护好、利用好现有耕地资源,才是粮食安全的根本。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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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盐碱地 保护 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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