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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精准治土﹄推动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2021-12-29   来源:学习时报   

以﹃精准治土﹄推动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产、生活和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保护好土壤环境、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基础条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关系人民健康与民生的大计。当前,由于我国历史遗留的土壤问题依然突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风险依然存在,土壤污染防治任务仍然很艰巨。为此,应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综合成效,积极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成因排查,找准问题和治理瓶颈所在,实行“精准治土”,推动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以实现“永续利用”。

目前土壤污染治理面临的困难。近年来,我国土壤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不断完善,各地对土壤污染修复投入全面加大,全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稳中有升,但作为历史遗留顽疾,当前污染地块分布广、类型多,土壤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一方面,土壤污染具有区别于大气和水污染的典型特征。一是累积性和持久性。污染物易在土壤中不断蓄积,且较难迁移,造成不可逆的持续性影响。二是不均质性。占位超标率可能与表面积整体超标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三是隐蔽性。土壤污染不直观,表现滞后,依赖仪器检测,导致土壤调查面临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在资金筹措、经济适用型技术研发以及治理和再开发利用须多部门联动等方面也面临着诸多困难。一是由于不少土壤污染责任主体不明确,治理资金主要仍依靠财政投入,远远无法满足修复和风险管控需求,特别是在土地开发价值不高的农田、矿山修复方面社会资本参与动力不足,产业化治理不成熟。二是经济适用性技术存在不足。其表现为各类修复技术各有弊端,物理修复成本不菲、化学修复易产生二次污染、生物修复周期过长,当前各地常用技术多以农艺技术为主,稳定性须长期跟踪,经济适用型技术研发和推广不足。三是土壤污染治理和再开发利用涉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卫生健康等多部门,但目前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有待健全。同时专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亟待补充。

以“精准治土”寻求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治理之路。“十三五”以来,我国农业绿色发展已经从探索阶段步入到全面启动和铺开的发展时期,农业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正持续发生转变和升级。“十四五”时期要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破除资金、技术、多主体治理梗阻,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首先,强化资金保障和多元化筹集渠道。一是尽快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建立地方防治基金的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基金设立方案和具体管理方法。可借鉴一些先进的比如超级基金运作模式,采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环保税、土地出让金、向责任方追索,以及通过低息贷款融资、土地增值激励、财政奖补或税收抵免来吸引社会资本出资等方式筹措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二是按照类别、用途探索和推介一批商业化修复模式,鼓励土地使用权人、企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土地修复,如对具有较高商住价值的场地采用“土地修复+流转”模式,对农地采用“公司+农户”方式并可赋予企业相对长期的土地经营权,将矿山、矿区复绿与生态地质旅游或碳汇储备项目相结合等,设计基于土地修复预期收益的绿色信贷产品。三是审慎采用PPP(公私合营)、RT(垫资修复)、ROT(修复—开发—移交)、ROO(修复—开发—拥有)、TRT(受让—修复—转让)等方式,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进入。

其次,加快“适用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广。一是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环保企业资源,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农田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研发。二是依托国家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打造土壤治理合作平台,针对重点区域土壤修复难题,面向全球开展土壤修复技术开放式课题招标。三是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推广适合国情的土壤环境保护、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用技术和装备。四是在土壤质量、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土壤修复限值标准,倒逼治理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五是培育一批具备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中小企业,打造土壤污染防治产业链,推动上下游企业在技术研发、环境风险评估、工程建设及服务方面密切合作,支持技术领先、效益突出的产业联盟和集群开展整套技术输出,建设一批国家级的治理技术集成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科技、商业、体制创新相结合的土壤修复范式。

再次,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及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强化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成果应用,深入开展受污染耕地成因分析,建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数据互通的土壤环境及开发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开发利用前期信息共享,推进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发布与管理。二是加强耕地“保护—修复—管控”分类管理和城市供地管理,严格污染地块分用途管治和完善基于风险的准入条件。三是加强工业企业搬迁腾退土地环境监管,健全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机制。同时明确污染修复主体责任,各地政府应制定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严格评估考核和追责问责,并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实施定期检查、信息公布,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义务。四是在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方面,重点加强农用地、建设用地两类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使用和风险评估的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土壤环境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发挥标准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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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土壤 环境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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