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首页 > 土壤改良 > 正文

禁止用生粪!全国立即严查!
2021-02-09   来源:农业农村部等   

近日,为了畜禽粪污能够合理规范化进行资源利用,农业农村部印发最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严禁畜禽粪直接还田,如若发现立即查处!

禁止用生粪!全国立即严查!

通知全文

为推动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有关标准和要求,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畅通还田利用渠道

(一)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已获得环评批复的规模养殖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需将粪污处理由达标排放(含按农田灌溉水标准排放)变更为资源化利用(不含商业化沼气工程和商品有机肥生产),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变更的,按照非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在竣工环保验收后变更的,按照改建项目依法开展环评。

(二)明确还田利用标准规范。畜禽粪污的处理应根据排放去向或利用方式的不同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对配套土地充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求及限量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配套土地面积应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对配套土地不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处理后向环境排放的,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用于农田灌溉的,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养殖场户应当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从事畜禽规模养殖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

(二)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养殖场户应依法配置粪污贮存设施,设施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产生粪污的总量,配套土地面积不得小于《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配套土地面积不足的,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达不到前述要求且无法证明粪污去向的,视同超出土地消纳能力。

三、强化保障和支撑

(一)完善粪肥还田管理制度。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根据养殖规模明确配套农田面积、农田类型、种植制度、粪肥使用时间及使用量等。推动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避免施用超量或时间不合理,并作为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加强日常监测,及时掌握粪污养分和有害物质含量,严防还田环境风险。

(二)加强技术和装备支撑。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着力破除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技术和成本障碍。鼓励养殖场户全量收集和利用畜禽粪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输送和施用方式,不再强制要求固液分离。结合本地实际,推行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推广全量机械化施用,逐步改进粪肥施用方式。

首先明确:国家是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

其次规范:主要是主体养殖户,对畜禽粪污必须要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

特别强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或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

禁止用生粪!全国立即严查!

“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这不仅是关乎环境的问题,养殖场的粪污如果不经过处理直接施到地里,不但危害土地严重时还会毁了庄稼!生粪不下地现在已经被国家农业农村部再次重申!

合理还田,一方面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一方面作为有机肥料,解决了土壤有机肥缺乏的问题,但是“还田”并不是说把养殖场的粪便直接拉出来就进地了,这是不科学的。下面我们就来说说生粪直接还田的危害。

禁止用生粪!全国立即严查!

首先,现在规模养殖不像过去生态养殖,不用任何饲料添加剂,现代养殖几乎都使用饲料,抗生素,饲料添加剂等随着动物粪便排出,如果不加以处理直接还田不只是危害土壤环境,还有可能威胁庄稼食品安全,从而危害人体健康

其次生粪重金属严重超标,铅(Pb)、镉(Cd)、汞(Hg)、铬(Cr)、砷(As)等大部分都残存在畜禽粪便中,直接用生粪将造成土壤的重金属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此外,生粪里面含有的虫卵,特别是鸡粪最容易滋生根结线虫。研究表明:生鸡粪中的线虫卵极易孵化,一夜之间可倍增数万,土壤中的线虫在有鸡粪的地块发生率最高。

 

禁止用生粪!全国立即严查!

并且,生粪直接入地容易导致烧苗烧根,因为生粪入地后当温度达到一定程度便会进行二次发酵,这时候如果将手插入土壤,会感土壤觉温度较高。这是由于鸡粪发酵会散发大量热量,这就会导致烧根烧苗现象。

综上,建议大家不要因为便宜,就直接购买规模养殖场直接出来的粪便。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55-209952-1.html

标签:粪污 土地 严禁

上一篇:不要等土壤真坏了再调理,合理使用土调产品!
下一篇:每亩地用多少有机肥,土壤有机质才能增加1%,准确数据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