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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芽国标即将出台 生长调节剂可合法使用
2014-12-16   来源:农民日报   

  近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芽(草稿)》(以下简称《草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在这份草稿中,明确规定了6-苄基腺嘌呤、赤霉素、4-氯苯氧乙酸钠和乙烯的残留量标准。这也意味着:这几种“生物生长调节剂”可以合法用于豆芽生产中。

豆芽国标即将出台 生长调节剂可合法使用

  11月15日,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主办的豆芽生产技术论坛暨豆芽食品安全与标准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毒豆芽”案件争议成为与会企业代表、业内学者讨论焦点。

  就一周前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芽》(草稿),与会者认为将“6-苄基腺嘌呤”理化指标限定为小于等于0.2mg/kg尽管“比国外标准更严”但也符合实际情况,而基于该物质残留量很小,“甚至可以更低”。

  生长调节剂合规使用无害

  豆子发芽形成的豆芽由根(侧根、主根)、茎、叶(子叶)组成,供人们食用的是较为鲜嫩的子叶和豆芽茎,豆芽根由于有较多的芽纤维,可食性差。

  用6-苄基腺嘌呤制发豆芽可提高发芽率,使得豆芽“无根,口感、卖相好”。但近年因“毒豆芽”案件频发,无根素被认为是“有毒有害物质”,“6-苄基腺嘌呤”到底有毒无毒?

  “生长调节剂在很低浓度下使用,对人体没有影响。”浙江大学农科院教授叶自新称,“我从1956年开始研究植物生长调节剂,并在大学里任教植物激素课,查阅了大量资料,发现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是致癌致畸的。”

  无添加豆芽工艺是发展方向

  近些年,“无根素”使用被认为是违法,一些业内人士开始寻找替代品。比如沈福辛代理的日本进口设备,采用乙烯这种植物激素取代传统的植物生长调节剂。

  浙江芽农金鹏认为,进口设备价格高昂,并且无添加的方式生产出的豆芽品质并不可控,稍有不慎就会长根,也会提升成本,而这些成本最后还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河南绿色中原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白雪纯亦表示,他所在公司目前在用乙烯法生产绿豆芽,虽然生产出的绿豆芽与使用调节剂生产的豆芽品质没有差别,但是产量只有70%。并且,使用乙烯后,豆芽的价格飞升。“现在在郑州市场,豆芽已经是高端蔬菜了,花椰菜这么高端的蔬菜都比我们豆芽便宜。”

  沈福辛坦言,使用乙烯法生产的豆芽产量低于使用生长调节剂,而其对豆芽生长的环境管控要求更高,生产设备成本也较高。

  在吴月芳看来,植物生长调节剂在豆芽生长当中使用是安全的,不存在安全风险。豆芽的生产技术则要向更先进、无添加的方向继续推进,“最后要达成最理想的状态就是无添加的,但是目前该技术还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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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合法 使用 调节剂 生长 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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