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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抗旱井成摆设 主管部门一问三不知
2014-08-21   来源:京华时报   

  “井口30厘米,越往底下越窄,有的井水泵放到一半就卡住了,下不去。”村民唐国民怀疑村里的抗旱井“偷工减料”,没达到合同标准。

  而在刘家湾子村和葫芦汤村,178眼抗旱井闲置则是因为缺少配套的水泵,有不少村民去镇政府要配套的水泵浇地,却一直没有结果。

  此外,村民们对镇里和村里收取的2100元钱也感到不解,而且交了钱之后发现井用不了,感到“受骗了。”

  蜘蛛山村村委会主任刘志说,抗旱井打好后,按镇里要求,每口井要交2000元钱当水泵押金,三年后返还给百姓;另外每口井村里收了100元钱,给打井队做通讯费。

  蜘蛛山镇政府一名负责人承认,这是镇里为了方便水泵管理自己做的规定。这位负责人称,刘家湾子村和葫芦汤村的178眼井没有配套的水泵,他们向县发改局打了几次报告,但都没有回应。

  主管部门一问三不知,该谁监管说不清

  阜蒙县发改局副局长习著江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些抗旱井工程由时任发改局副局长李洪志负责,他不清楚工程质量问题,而李洪志则于今年7月17日被检察院批捕,具体原因习著江没有透露。

  对于工程质量应由谁负责,习著江先说“可能由监理部门或质监部门负责”,而得知镇政府、村委会缴了2100元押金和通讯费后,又说“他们收钱我们不知道,也不符合规定。既然他们收钱了,工程质量应该由他们来负责。”

  至于抗旱井的口径、深度以及工程质量应执行何种标准,验收时是否达标等问题,参与过该工程验收的发改局的农业股和综合股工作人员则表示“不了解”或“记不清了”。

  据了解,阜蒙县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一项水利骨干工程,由县发改局实施,2011年至2013年共打井2479眼,累计投资7500万,主要由国家财政拨付。

  根据水利部出台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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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部门 不知 主管 旱井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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