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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确定2007年为内蒙古农机化法制建设和宣传年
2007-01-23   来源:农机360网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2007年以落实《促进条例》为契机,搞好法制建设。确定2007年为内蒙古农机化法制建设和宣传年。各级农机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为《促进条例》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自治区农牧业厅与自治区人大法工委将联合编写出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释义》,并以此为主教材,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对农机化队伍进行全面法制培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同时,围绕《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进行农机化法制建设。一是进行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修订自治区农机事故处理规定;健全和完善农机安全监理制度体系;制定农机营销市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强化市场和产品质量监管。二是搞好标准化体系建设,包括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农机维修质量标准、农机维修网点等级标准、农机营销企业等级标准等。三是搞好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建立,探索与公安交警机关合作开展工作的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执法效能;进一步完善农机部门与工商行政、技术监督部门联合,强化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通过法制建设,建立起职责明确、手段得力、权利保障、执法显效的法制体系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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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宣传 建设 确定 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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