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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2007-12-03   来源:中国农机总网   

  新修订的《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7个方面实现了农机立法创新。昨天,市人大农委与市农机局联合召开宣传贯彻条例会议。

  这7方面的创新包括:政府购机补贴资金法定化;农机保险纳入政策保险范围;农机场库用地按农业用地办理;创新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对农业机械施行全面监理;明确农机技能鉴定法律地位;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服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永兵、副市长张庆平对贯彻落实新条例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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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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