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根据各地今年以来有关灾情的申请,对有关市、县下达了2008年中央农业救灾资金,其中下达救灾柴油资金270万元。中央农业救灾补助资金按照农民受益的原则,用于对受灾农户的直接补贴。省财政要求各有关市、县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近日,省财政厅根据各地今年以来有关灾情的申请,对有关市、县下达了2008年中央农业救灾资金,其中下达救灾柴油资金270万元。中央农业救灾补助资金按照农民受益的原则,用于对受灾农户的直接补贴。省财政要求各有关市、县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上一篇:农发资金扶持种粮大户土地流转
下一篇:贾庆林在九台调研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