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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机投诉结案率达98%
2008-10-31   来源: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   

  农机投诉工作是《农机化促进法》赋予农机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进行农机质量管理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山东省农机办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农机质量,着力从三个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农机质量投诉受理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农机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结合开展全省农机管理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山东省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农机投诉工作管理规定》,出台了10余项投诉受理工作规范,对农机投诉处理的原则、受理范围、处理程序、服务行为等做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农机质量投诉要做到管理规范化、办事制度化、服务亲情化。近年来,全省每年受理农机质量投诉上百起,办结率均达到98%以上,较好地发挥了农机质量管理和投诉受理在促进农机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为了在全省树立“质量”意识,促进农机质量投诉工作的有效开展,除在省里设立了农机投诉站外,还在16个市成立了农机投诉分站,在54个县(市、区)设立了农机投诉工作站,在100多个乡镇建立了农机投诉点,做到了农机质量投诉工作的组织机构、办事人员、受理场所和办公设施“四到位、四落实”。目前,全省各级农机投诉机构发展到171个,专兼职工作人员达到260人,初步形成了一个覆盖全省、设备齐全、配套协调、运转高效的农机质量投诉受理体系。
  
  此外,山东省积极创新质量投诉工作机制,依托各级农机质量投诉机构,在全省开展了“零投诉农机产品”和“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调查评选活动,让农民评选自己满意的农机产品,引导企业打造名优农机产品品牌。
  
  2004年以来,全省共受理农机投诉594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55万多元。通过投诉受理,在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民之间,搭起一个联系沟通的平台,从而维护生产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化解质量纠纷和服务矛盾,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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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结案率 投诉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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