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日海门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工作的通知》,把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和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意外伤害险列入到了海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品种之内。农机险保费由市以上财政补贴50%,农机户负担50%,为今后该市农机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使这项影响深远的政策性农机保险落到实处,该市农机局陆伟杰局长等领导数次与市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借鉴无锡市的经验,除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和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外,还提出增加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人身伤害意外保险试点的建议并得以采纳,它降低了机手在农机作业时自身受到伤害时的风险,同时为以险养险开拓了新路,也成为该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创新亮点。
为使这项影响深远的政策性农机保险落到实处,该市农机局陆伟杰局长等领导数次与市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借鉴无锡市的经验,除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和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外,还提出增加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人身伤害意外保险试点的建议并得以采纳,它降低了机手在农机作业时自身受到伤害时的风险,同时为以险养险开拓了新路,也成为该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创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