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近日,重庆市出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渝财农[2009]3号和渝农机发[2009]8号),财政补贴1000万元,对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补贴目录内的小型耕作机械,每台增加补贴500元,小型联合收割机每台增加补贴1000元。
享受本优惠政策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补贴机具实行购前审批制度。需区县级审批的(单价5万元以下),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将工商登记手续、合作社章程、成员花名册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经乡镇初审后,报区县农机主管部门审查并备案。需市级审批的(单价5万元以上),经区县农机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审查并备案。
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补贴机具实行公示制度。年度内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购买享受本优惠政策的同类农业机械不超过2台套和年度内农机专业合作社集体购买享受本优惠政策的农业机械总量超过30台套的,报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审批。
此政策出台后,将极大地调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购机积极性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预计2009年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购机将达2万台,增加农机补贴1000万元以上,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投资7000万元,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和实力将得到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