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通市共有6个农机生产企业的17种农机产品列入国家、省级财政资金补贴目录,主要包括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高效植保机械、油菜播种机、开沟机、秸秆还田机和畜禽粪便处理机等。为了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通知》要求,近日,南通市农机局发出通知,对全市列入2009年度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检查督导。
此次督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阶段。由财政资金补贴机具中标企业对照督查要求进行自查,重点检查保障产品质量的生产条件、售后服务质保体系和产品安全保障措施等。第二阶段为农机主管部门督导阶段。重点督导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工艺工装、质检能力、整机装配质量、企业生产培训和“三包”服务等。
此次督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阶段。由财政资金补贴机具中标企业对照督查要求进行自查,重点检查保障产品质量的生产条件、售后服务质保体系和产品安全保障措施等。第二阶段为农机主管部门督导阶段。重点督导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工艺工装、质检能力、整机装配质量、企业生产培训和“三包”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