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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0-08-10   来源:广东省农业厅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局:
  近年来,我省旱灾频繁发生,受旱面积和旱灾损失不断扩大,干旱缺水已成为制约我省农业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开展土壤墒情监测,及时掌握土壤墒情变化情况,是农业抗旱减灾、指导农业科学用水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壤墒情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60号)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如在土壤墒情监测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省土壤肥料总站联系。
  联系电话:020-37288093、37288566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广东省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壤墒情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6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组织、合理布点、同步监测、规范分析、定时报告、集中发布的原则,在我省易旱农区建立土壤墒情监测点,定时检监测土壤墒情,发布土壤墒情信息,为政府部门准确地组织农业生产,引导农民适播适种适管,开展农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布局提供决策依据;为农民适时采取补充灌溉及农田蓄水保墒措施,因土施肥,提高旱地补水和种植效益提供科学指导。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全省土壤墒情监测网络。省土肥总站分别在雷州半岛干旱区的徐闻县,粤北石灰岩干旱区的乐昌市、英德市、珠江三角洲灌溉区的东莞市、博罗县和省农科院土肥所,及粤东、粤西水浇地灌溉区的五华县、揭西县、阳东县、高州市等地建立10个省级监测点。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要按主要耕作土壤类型、质地、降水、地形地貌和作物种植制度,相应建立市、县级土壤墒情监测点。
  (二)规范土壤墒情监测技术。统一监测技术规范,以土壤水分监测为重点,合理选点、取样、测定。通过土壤水分动态监测,建立土壤墒情监测数据库和预报网。
  (三)发布土壤墒情信息和旱情。根据土壤水分监测资料,开展土壤墒情与旱情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建立我省不同区域、不同土壤类型以及不同作物不同生育期土壤墒情和旱情评价指标体系,省、市、县分级发布土壤墒情信息。
  三、工作内容
  (一)合理选点。各监测点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监测点为本地区的主导作物种植区域,种植集中连片,规模面积较大。
  (2)监测点所在地块面积不小于3亩,并且种植模式完全相同。
  (3)监测地块尽量涵盖本地区土壤类型(沙土、壤土、粘土等)和肥力水平(高、中、低),以便能代表本地种植水平。
  (二)科学监测。具体要求:
  (1)统一测定土壤水分常数。各监测点应先完成田间持水量、饱和持水量和凋萎系数测定,确定监测点的土壤水分常数,作为监测数据的计算依据。
  (2)统一取样时间和方法。每月5日、20日取土样测试(假节日可就近调整)。如取样日降雨小于10mm,则照常采样;取样日降雨大于10mm,但小于25mm,在雨后3天取样;取样日降雨大于25mm,则在雨后5天取样;取样日前后遇连续降雨则不取样测定,但需说明情况并记载降雨量;水浇地在灌溉前后进行土壤水分测定。在每个监测地块内,按0-10cm、10-20cm、20-40cm、40-60cm分别取样测定(其中,0-20、20-40cm为必测层),最后取平均值。
  (3)统一土壤水分测试方法。土壤水分测定的标准分析方法为烘干法,如季节紧也可采用酒精燃烧法,但必须在同一个监测点做烘干法和酒精燃烧法对比测定,求出校对系数,消除方法间系统误差。采用烘干法进行土壤水分测定必须配备烘箱、天平、铝合、环刀等,条件好的也可以配备土壤水分速测仪。
  (4)统一情况调查和数据分析。省级土壤墒情监测点建立后,要对监测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土壤墒情监测点基本情况表(附件1)。每次取样化验后,按要求填写土壤墒情农田监测点数据原始记录表(附件2)和土壤墒情农田监测点土壤含水量原始记录表(附件3),将有关数据在“土壤墒情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使用说明请参考附件4)进行网上填报。根据土壤水分测定结果、土壤性状、土壤最大持水量、凋萎含水量和作物生长发育阶段的需水特征,给出土壤墒情评价,绘制土壤墒情变化曲线。
  (三)规范土壤墒情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本次监测数据和土壤墒情评价分析;近期降雨、灌溉对土壤含水量的影响;土壤含水量是否满足作物播种或生长需要,当前作物生长情况,有关生产措施和抗旱措施的建议。季度和年度报告中,可根据作物生长季节和专项监测要求,进行不同年份降雨量和不同年度同期土壤含水量对比分析;无补充灌溉条件下降雨量对土壤含水量、施肥、作物产量的影响;有灌溉条件下降雨量对土壤含水量、施肥、作物产量的影响;现有提高土壤含水量的有效措施;未来季节中土壤含水量情况的预报。
  (四)及时发布土壤墒情信息。省、市、县按行政区域及时分级发布有关土壤墒情监测信息。各市县土壤墒情监测数据,由省土肥总站及时汇总各地土壤墒情监测信息,并由省农业厅向全省发布。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开展土壤墒情监测,可以通过墒情变化,及时发布旱情信息,指导农民科学灌溉,为农业抗旱减灾和节水农业技术应用提供科学依据。各地要加强土壤墒情监测领导,落实人员负责,确保墒情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落实墒情监测工作主管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职责,实行土壤墒情与旱情监测专人负责制,精心组织实施,并于每月10日、25日将墒情结果上报省土肥站。
  (三)增加投入。省级土壤墒情监测点工作补助经费由省土肥总站直接下拨至各承担单位。各地要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并解决必要的经费,及时补充和更新设备,确保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四)科学规划。认真做好土壤墒情监测方案,科学规划监测点,统一部署,合理设计,保证墒情报告发布质量。
  (五)办好培训。省土肥总站要及时组织培训,提高土壤墒情监测人员业务水平。各地要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农民的土壤墒情监测技术培训,掌握墒情监测技术要点,保证墒情监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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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工作 方案 通知 监测 墒情 广东省 土壤 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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